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四项排查”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现提出我局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意见。
一、目标任务
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和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治,确保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事件。
二、工作重点
排查整改工作重点围绕以下二个方面展开: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加强危化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危化品输送管道及应急措施管理等环节的检查,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制度、责任制是否建立、各类人员职责是否落实;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危险化学品库、油罐、安全标志标识和防火间距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是否完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防雷设施、特种设备、电器设备和压力容器是否符合要求并定期检验检测;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物资、设备配备是否完善等。
(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等环节的检查,特别要重视对陵园、殡仪馆和婚姻服务中心等场所的排查,主要内容为:建筑或者人员密集场所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防火分区符合要求,高层建筑管道井、幕墙、风管等部位的防火分隔措施落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防烟、封闭楼梯间符合要求,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符合要求;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运行正常;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消防宣传“三提示”和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消防安全标识齐全,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科学适用并定期组织演练等。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将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坚持统筹谋划,迅速动员部署,制订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指挥、亲自督促落实,确保工作成效。为加强对排查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协调小组,明确联络员。要细化安全监管在排查整改中的职责任务,切实履行综合监管、专业监管、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等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将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突出重点,制定计划。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排查整改工作计划,确定排查整改重点,力争通过排查整改迅速解决一批难点、热点问题。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督促、指导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各地、各部门对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逐一建立台账,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并落实专人负责。对重大隐患情况要及时报送、迅速处置。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事故发生。要坚决杜绝瞒报、谎报事故隐患或不按规定整改隐患等违法行为,对瞒报、谎报事故隐患或因排查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抓紧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将本部门的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连同附表一并报局社会事务与福利生产科。
附件: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
2、事故隐患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