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办〔2012〕41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现将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武办发〔2012〕185号)转发给你们,并针对教育系统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各校认真抓好落实。
一、进一步明确学校为教育系统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学校一把手校长是信息报送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负责信息报送的分管校领导和信息报送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信息报送的直接责任人。
二、学校对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发生的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镇(开发区、街道)和区教育局报告相关信息,并随时续报现场动态信息。报送信息要按时限、程序、内容和格式的要求进行上报。
三、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突发事件信息时,要认真核实情况,及时与当地涉及信息的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确保信息准确并统一口径后再上报。在上报区教育局时,必须报当地政府。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2年12月25日
主题词:学校 应急工作 信息报送 通知
录入:蒋建峰 校对:蒋建峰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