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武教发规〔2012〕71号
武 财 行〔2012〕35号
关于下达2011年度武进区第四批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教科研津贴奖励费指标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各镇(开发区)财政分局:
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各有关学校对第四批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进行了2011年度的考核工作,区教育局对部分学校进行了抽查,学校考核情况良好。现将我区公办学校、幼儿园考核合格人员的教科研津贴奖励费下达给你校,希各校转发至相关个人。
区第四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每人每年度奖励费分别为1200元和720元,该项经费列2012年度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中安排的支出”科目。
民办学校中所有考核合格教师的教科研津贴由各单位参照相应标准自行解决。
2012年11月14日
主题词:优秀教师 经费 津贴 通知
录入:巢拥军 校对:钱建华 网发学校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