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武教发规〔2012〕70号
武 财 行〔2012〕34号
关于下达2011年度省特级教师教科研津贴奖励经费指标的通知
有关中小学及幼儿园,有关财政分局: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中小学优秀教师教科研津贴奖励的通知》(常教人〔2003〕42号)和《关于做好在职优秀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常教人〔2004〕22号)精神,经区、市教育局考核并公示,我区孔建华等22位同志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享受年度每人1万元的教科研津贴奖励。由市、区教育局各负担50%奖励费。具体奖励名单及金额见附件。此项经费列各校“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指标,由单位转发至特级教师个人。
2012年11月9日
主题词:特级教师 科研津贴 奖励 通知
录入:巢拥军 校对:钱建华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