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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12-00185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文件编号: 武教人(2012)21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2-10-08 发布日期: 2012-10-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相关阅读:

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的通知
武教人(2012)21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人〔2012〕21号

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常教人〔2012〕4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评选方式

  第十批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市局将采用“重点推荐”和“评选”两种方式选拔产生。市局分配给我区“重点推荐”名额骨干教师为18名,学科带头人为7名。有关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和区教研部门必须严格对照条件,优中选优,教育教学、教科研水平高且业绩突出者适量推荐,报局评议审核后再报市局审批。

  各单位其余申报人员全部进入“评选”程序。

  二、关于评选范围和对象(补充)

  1.原则上武进区学科带头人、常州市骨干教师申报参评常州市学科带头人;武进区骨干教师、常州市教学能手申报参评常州市骨干教师。

  2.职业类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均不参加本批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中有关具体问题的解释口径

  1、条件中关于职称的履行职责年限数,必须是“满”规定的年数。例:中学学科带头人规定为中高3年,即必须是2009年及以前取得的中高,并在相应岗位上聘任。以此类推。

  2、条件中申报评选骨干教师的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必须是197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的教师。

  三、评选工作要求

  各校须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教师。本次评选申报,为教师对照条件自主报名,虽无名额限制,但条件、程序较以往有较多变化,必须逐项逐条认真研读文件,学校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审核(具体条件见市局文件附件),申报人必须同时具备参评条件才可申报,不符合参评基本条件者,特别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和年龄条件不符的,不得申报。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本次评选活动的领导,坚持评选标准,规范评选程序,严肃评选纪律,确保我区推荐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各校务必于10月23日(星期二,一天内)将《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自主报名、重点推荐汇总表》(纸质一份,附U盘),交组人科1108室。

  各有关单位如有重点推荐对象,一并上报《重点推荐审核表》(纸质一式二份)。

  五、各评选考核环节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86310892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2年10月8日

  

 

主题词:教师 学科带头人 骨干教师 评选 通知

录入:巢拥军 校对:钱建华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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