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武教纪〔2012〕3号
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对中小学、幼儿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常教纪〔2012〕5号)精神,现就做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向社会公开承诺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开承诺内容及样式
见附件《武进区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二、公开时间
2012年9月21日前。
三、公开途径和方式
各中小学、幼儿园在学校校园网、校报、学校宣传栏上公开承诺。
四、公开要求
各校要认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公开承诺工作。对不公开、不及时公开、不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积极主动整改突出问题的学校要作出处理,并追究学校有关领导责任。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年9月19日
主题词:中小学 幼儿园 行风建设 公开承诺 通知
抄 送:常州市教育局,武进区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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