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发规〔2012〕58号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高(职)中阶段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工作的通知
各高中(职)中: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工作的通知》(苏教财[2010]14号)精神,为做好2012-2013学年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工作,请各校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享受高中阶段免收学费的残疾学生资格的初审工作,并填写《常州市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收学费汇总表》,于2012年10月15日前上报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书面材料与电子文档同时上报,电邮wz680706@163.com)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2年9月21日
主题词:高中 残疾学生 免学费 通知
录入:刘汶中 校对:何 良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