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人〔2012〕18号
关于张敏同志到教育局交流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根据《关于教育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人员与基层学校教师挂职交流的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张敏同志到教育局交流工作,交流工作时间暂定两年,有关待遇和管理按武教组〔2005〕19号文件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2年8月15日
抄 报: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武进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宣传部
抄 送:雪堰镇人民政府
录入:王建伟 校对:王乃鹏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