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人〔2012〕17号
关于2012年常州市武进区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结果的通告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申请人:
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苏教师〔2002〕15号文件),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成立了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于2012年5月12日按照法定的条件、标准、办法及程序,对已依法受理其申请材料的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进行了资格审查评议,经审查评议最终确定536人合格(名单见附件)。审查合格的人员,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依法认定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2年5月24日
主题词:教师 资格 认定 通告
录入:巢拥军 校对:钱建华 网发学校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