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武教发规〔2012〕21号
武 财 行〔2012〕11号
关于下达2012年乡镇校舍维修经费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各镇(开发区)财政分局: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现将2012年度各镇(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经费指标下达给你们,标准为小学120元/生.年,初中160元/生.年。该项经费列各镇(开发区)及相关学校2012年度“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预算支出指标。各镇要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专项用于学校的校舍维修,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平调、挪用校舍维修专项资金。
2012年4月23日
主题词:校舍维修 经费 通知
录入:潘一沁 校对:何 良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