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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转发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武进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接送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12-00039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文件编号: 武教办(2012)8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2-03-13 发布日期: 2012-03-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转发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武进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接送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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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武进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接送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武教办(2012)8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办〔2012〕8号

  转发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武进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接送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现将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武进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接送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12〕2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该文件提出如下要求,希认真贯彻落实。

  1、要全面排查乘车学生情况。各校要对乘车学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准确把握乘车学生的家庭住址、家校距离等详细情况。

  2、要进一步明确学生乘车条件,小学生乘车家校距离需要在2.5公里及以上;初中生乘车家校距离需要在3公里及以上。

  3、要对学生乘车条件逐一进行审批。对符合乘车条件的学生要按照附表《公办义务阶段学校乘车学生情况审批表》(范本)的形式,发告家长书,请家长进行申报,由学校进行审批,报所在地镇(开发区、街道)进行审核,按《公办义务阶段学校乘车学生汇总表》(范本)做好汇总登记,并将汇总表于学期结束前报教育局。

  4、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收费。要对车主收费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要求车主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收费。

  5、要建立落实随车护送人员制度。加强对护送人员的教育,切实履行学生上下车交接登记制度。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2年3月13日

  

 

主题词:学生接送车辆 管理暂行办法 通知

录入:蒋建峰 校对:蒋建峰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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