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办〔2012〕7号
关于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3月份是中央综治委确定的全国综治宣传月。为进一步推动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按照区综治办的统一部署,决定在三月份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本次宣传月以“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重点宣传以下内容:
1.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最新决策部署。
2.宣传政法机关、综治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促进平安校园建设,不断推进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的情况。
3.宣传学校主动参与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的经验做法。
4.宣传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以及在矛盾纠纷化解、安全管理创新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5.宣传法律法规和治安防范知识,增强师生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
6.其他需宣传的内容。
二、宣传形式
宣传活动由各校组织,并与全年宣传工作相结合,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范围广泛。
1.广泛开展各种活动,营造宣传氛围。要利用横幅标语、板报、电子屏、橱窗、家校互动以及文艺活动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运用班会、专题会议和开展法律教育、法律咨询等活动进行重点宣传,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
2.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提升宣传实效。各校要围绕宣传工作重点,结合学雷锋等活动,利用学校现有宣传力量,积极开展综治和平安校园建设的宣传工作,对重大的宣传活动要邀请区级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扩大宣传效应。
3.有效整合资源,增强宣传工作合力。各校要积极联系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围绕校园周边综治情况,与学校周边的村、社区及相邻学校,开展联合宣传活动,营造校园周边平安建设舆论氛围,确保校园周边安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综治宣传工作是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要高度重视综治宣传月活动,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紧紧结合学校实际,抓紧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细化宣传工作内容,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联动。各校要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取得支持与配合。在搞好校内宣传的同时,要主动联系当地政府着重在校园周边开展综治宣传活动,并将宣传活动由学生向家长延伸,确保宣传效果。
3、认真进行总结。各校要对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认真进行总结,并将总结以附表形式于4月1日前报教育局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2年3月13日
主题词:综合治理 宣传月 通知
录入:蒋建峰 校对:蒋建峰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