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发规〔2012〕11号
关于成立常州市武进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紧急通知》(教财[2007]14号),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武进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组织机构及办公地点。
1.组织机构
主 任:朱建康
副主任:钱建忠
成 员:何良 潘一沁 刘汶中
2.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设在区教育局发规科,具体工作由发规科负责。联系电话:67897031。
二、主要职责:
1.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2.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收集、整理、汇总入学前户籍为本区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配合经办银行对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认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管理工作。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相关贷后管理工作。接受高等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的委托,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负责跟踪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协助经办银行催还贷款,负责向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等学校和经办银行及时报送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等。
5.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配合各单位做好各类奖助学金的发放管理。
6.与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区相关部门联络及相关信息材料报送工作。
7.负责其他相关资助工作。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关系到我区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和谐、可持续发展。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成立相应的机构,指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并将校级分管领导名单和联系电话于2月20日前报wz680706@163.com邮箱。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2年2月15日
主题词:教育 资助管理中心 成立 通知
录入:何 良 校对:何 良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