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居委)、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农村自来水一体化管理的意见》(武政发【2010】82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供水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全镇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农村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步伐,确保区政府管网改造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本镇实际,经研究,特确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加快农村自来水管网改造、推进农村自来水一体化管理,是区委、区政府2012年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是全区工作重点,各村、各单位要围绕大局、着眼长远,充分认识加快农村自来水管网改造、推进全区农村自来水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发展,积极统筹协调好农村自来水改造工程的各项工作,从实提高自来水的利用率。保障供用水安全、经济。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更好落实区委、区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工程推进力度,确保该项工作的统筹协调,有序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镇农村自来水管网改造领导小组,由戴志华镇长任组长,蒋松明副镇长任副组长,供水站潘云华、城管队陆廷栋、建管所熊留方、水利站沈建平、供电所刘宇、交管所周文琴、各村民委员会(居委)主任为组员,办公室设在镇供水站,潘云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农村改水工作。
三、落实工作措施
按照全区城乡联网供水总体规划,区政府要求我镇从2012年起至2013年对管网进行全面改造。工程实施按照“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分批实施”的原则。2012年上半年先实施嘉泽镇区,下半年实施嘉泽村、晨山村、观庄村、丰杨村、士桥村的自来水管网改造,2013年完成成章片、夏溪片、厚余片的自来水管网改造。农村自来水管网的新建和改造由常州武进供水总公司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资金承担:已接居民用户1000元/户由镇承担,新接居民用户开户费按2000元/户标准收取(按武政发【2010】82号文件规定)。工商企事业等各类非居民用户改造费用实行包干,φ80以下3000元/单位,φ80以上(含φ80)收费标准为6000元/单位(离供水主管网超过300米的按实际支出费用结算)。新接非居民用户按现行管网建设费标准统一收取建设经费。青苗费、地面附着物补偿、地方矛盾协调等由所属村负责解决。道路修复由供水站按原样负责恢复,集镇区按规划由建管所统筹协调解决。
四、加强考核力度
各村要成立以村民委员会主任为组长的专门工作班子,协调本村改造工作和各类矛盾解决,监管好工程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加大工程推进力度。同时,改造工作将列入村主要干部年度考核,确保该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嘉泽镇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