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城乡环境焕颜工程,全面完成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有关村庄环境整治达标任务,根据省、市对我区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任务,按照区政府《关于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暨生态优美乡村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12〕20号)精神,现就全区村庄环境整治扩面提标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调整分类名单
在原定村庄环境整治分类名单的基础上,结合不同区域地带和不同资源条件,根据各镇实际和达标创建情况,对村庄环境整治分类名单作相应调整。
1.增加三星级指标。对照三星级“康居乡村”创建标准,原则上在原定的一类、二类整治村中选择一批村庄风貌突出和资源基础条件较好,且位于重要窗口地带的规划保留点村庄,高标准实施“六整治、六提升”,进一步放大示范效应。
2.扩大二星级范围。对照二星级“康居乡村”建设标准,原属三类整治村(环境整洁村)且符合创建条件的大部分村庄,普遍调整晋级为二类整治村,部分晋升为一类整治村,全力加大农村环境整治整体推进的广度和深度。
3.严格申报审核。对拟晋级提标为三星级、二星级创建村庄名单,由各镇(街道)对照武政发〔2012〕20号文件有关村庄分类整治划分标准,统一组织申报。区村庄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村整办)根据申报情况进行筛选予以确认(具体名单附后)。
二、完善整治方案
由区村整办根据确认的村庄创建类型,向各镇(街道)下达分类整治目标任务。各镇(街道)根据阶段性目标任务要求,明确序时进度,进一步完善整治计划,细化建设标准。
1.编制整治规划。对晋级为三星级“康居乡村”整治类型的创建村,在充分尊重村庄原始风貌、传统建筑风格和村域历史文化的基础上,将周边协调区域或交通沿线村庄纳入整治规划体系,以发挥规划的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按照“六整治、六提升”的要求,由区住建局牵头聘请高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深入村组实地勘察,并广泛征求意见,与创建村共同编制整治规划方案。村庄整治规划通过区论证后,由相关村严格按照规划方案组织实施。
2.实行项目化管理。二星级“康居乡村”创建村,要分别对照武政发〔2012〕20号文件规定的一类(二类)整治村建设标准,选择1-2个规模较大的村庄作为亮点整治村,围绕“拆、整、理、建、绿、刷”六个方面,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精心制订实施计划,完善整治方案,列出全村范围内需要建设的一批项目,通过项目建设带动整体水平的提升。
三、强化督查考核
围绕整治目标,紧扣时间节点,加快建立“一线指导、全程督查、长效管理”的服务管理新格局,确保到今年年底,在上半年创建的基础上,再创成20个左右三星级“康居乡村”,力争全区实现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90%的既定目标。
1.序时进度。下阶段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主要围绕六个提标工程建设节点加快推进。其中:
——2012年9月底,完成上半年三星级“康居乡村”创建村省级验收(6个村),完成京沪高铁武进段沿线13个村村庄整治任务的50%工作量。
——2012年10月底,全面完成京沪高铁武进段沿线村庄整治任务,5个以上村完成下半年首批三星级“康居乡村”创建任务。
——2012年11月底,有40个以上村完成二星级“康居乡村”创建任务,10个以上村创成三星级“康居乡村”。
——2012年12月底,有5个以上村创成三星级“康居乡村”,11个三类整治村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完成全区村庄环境整治任务总量的70%。
——2013年6月底前,有13个左右村完成三星级“康居乡村”创建,35个以上村创成二星级“康居乡村”,完成全区村庄环境整治任务总量的85%。
——2013年12底前,所有村全部完成环境整治任务,全区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力争实现100%,提前一年完成现代化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目标任务。
2.指导督查。结合村庄整治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由区委农工办、区住建局牵头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邀请专家授课,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和业务骨干队伍的整体业务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完善部门挂钩联系到镇、镇领导分片负责到村的工作机制,区村整办督促4个工作组,定期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技术指导。适时召开区、镇现场推进会,大力营造全面推进的浓厚氛围。要建立定期督查和动态跟踪通报制度,区村整办结合省市督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活动,及时编印专题简报,全面分析推进情况。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宣传报道典型经验,鞭策后进,加快整体推进步伐,增强整治实效。
3.考核验收。围绕环境整治扩面提标工程的各个建设节点,各相关村严格对照村庄分类整治标准,加强对标检查,加快完成项目建设和环境整治提升目标任务。各镇要及时组织开展预验收,逐村逐组过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升,重点要加强对晋级提标村庄的进度督查和质量把关,统筹点面,协调推进,做到完成一个,预验收一个,及时申报区级验收。区村整办每月对各镇推进完成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评,积极做好省、市验收申报协调,力争整治验收同步进行。同时,坚持整体工作与板块目标考核相挂钩,坚持考评结果与干部激励问责相挂钩,全面落实整治工作措施,全力推动整治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四、明确补贴政策
1.执行既定政策。扩面提标整治村完成创建任务,经区验收后,按照村庄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享受以奖代补政策。
2.实行重点倾斜。考虑到大部分新增加的三星级“康居乡村”创建村,环境基础和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对薄弱,整治工作任务重,项目建设投入大,区财政将加大扶持力度,达标考核验收通过后奖励每村50万元,对一些整治任务重、建设标准高、实施后效果特别明显的村,经区考核验收后,另外给予一定的补贴。村庄环境整治规划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3.整合统筹资金。积极向上争取省市专项扶持资金,有效整合各类涉农以奖代补政策,集聚统筹专项扶持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切实减轻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的资金压力。
附件: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