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2〕85号
关于对常州市华隆化工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为彻底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保障全区火灾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对常州市华隆化工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挂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常州市华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武进区牛塘镇漕溪村袁家塘组,该单位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左右,属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单位,法定代表人:袁荣访。经查,该单位存在以下火灾隐患:
1.甲类生产车间电气线路未穿管,使用灯具为非防爆灯具;
2.重点单位没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3.苯乙烯和二聚环戊二烯储罐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
二、整改要求
1.将甲类生产车间电气线路穿管处理,并将现使用非防爆灯具改换为防爆灯具;
2.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3.将苯乙烯和二聚环戊二烯储罐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
三、责任单位与整改时限
1.由区公安消防部门具体负责落实常州市华隆化工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任务,牛塘镇做好配合工作;
2.相关责任单位务必于2012年7月底前将火灾隐患整改到位。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消防 整改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