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2〕57号
关于加强全区农业污染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当前,小秧落谷、大田栽插的农时季节即将来临,农业用水又将进入高峰季节。为确保全区农业灌溉用水安全,避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现就加强全区农业污染事故防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隐患,迅速整改。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在前阶段对环境敏感河道、农田灌溉泵站涉及的河浜进行全面巡查、监测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农田灌溉用水水源全面组织巡查,摸清用水河流(浜)水质状况,对河流(浜)周边的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前阶段区环保局通报预警的重点河道要予以高度重视,迅速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改善水质。
二、以防为主,严格监管。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加强对危险品仓库、个体洗桶工场、有毒有害废渣废液存放地和重点排污企业等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对无审批手续的洗桶、豆制品、塑料回粒等个体作坊,应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清理。针对部分区域环境容量不足、水环境质量较差,可能影响用水安全的的情况,各镇(开发区、街道)对敏感区域内的重点企业根据其排污情况要采取限排、停排措施。
三、落实措施,果断处置。为确保当前水稻安全育秧,区农业部门要指导各地开展灌溉用水模拟发芽试验。对水质较差不能保障安全育秧的水源,各镇(开发区、街道)要迅速采取断坝翻水等有效措施,改善灌溉用水水质,确保水稻育秧、栽插用水的安全。
四、加强沟通,快速调处。为全面了解、及时掌握全区农业污染防范工作情况,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一旦发现秧苗出现问题,区农业、水利、环保等职能部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科学诊断,果断处置,并严格执行农业污染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农业 污染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