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2〕31号
关于下达2012年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2012年,省、市下达给我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为:新增公共租赁住房3800套(间),其中政府投资3200套(间),竣工770套(间);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30户;新建限价商品住房800套,竣工490套;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80户;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住房开工建设1800套。为加快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各项考核管理制度,做到思想重视、措施扎实、推进有力。
二、明确目标,加强组织。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根据区政府分解的年度目标任务,抓紧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加大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筹集力度,将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每个项目的开竣工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新开工项目要于今年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建设。区镇两级民政部门和区住保中心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保障政策扩面等工作。同时,要重视基础管理,加强政策研究,严格审批程序。
三、规范实施,强化管理。区发改局、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要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绿色服务通道,帮助相关责任主体解决困难、加快进度。区财政局、住建局要加大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的归集和投入,充分整合利用政府存量房源,及时审核下拨上级专项引导和补助资金,保障我区住房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区监察局、住建局要建立项目监督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通过绩效评价狠抓工作推进,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建设 保障△ 通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