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2〕16号
关于公布2012年度武进区拆迁企业拆迁评估企业和拆房企业准入名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征收拆迁行业管理,规范征收拆迁服务市场,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经审核,现将2012年度准入我区的拆迁企业、拆迁评估企业和拆房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凡未列入本年度准入名单的拆迁企业、拆迁评估企业和拆房企业,不得参与我区2012年征收拆迁工作。
二、各征收拆迁项目选择拆迁服务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凡需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拆迁服务企业的,严格按照我区关于拆迁项目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并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进行。
三、区拆迁建设安置工作指挥部和区住建局要认真履行征收拆迁行业监管职能,切实加强对拆迁服务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拆迁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取消准入资格。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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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拆迁△ 通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