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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2-00003
主题分类: 交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12〕1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2-01-04 发布日期: 2012-01-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通知就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加大宣传等方面对春运工作作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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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2〕1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2〕1号

  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2012年春运从1月8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共40天。其中节前15天,节后25天,1月23日为春节。由于2012年元旦、春节相隔较近,春节前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度集中,春运工作组织难度较大。为切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营造和谐春运氛围,保持经济社会平稳有序,现将春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春运工作

  春运是对我区运输保障能力的一次集中考验,参加春运的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捷”的指导原则,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工作。

  为加强对全区2012年春运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处理春运中的重大问题,我区决定成立春运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区政府办、宣传部、发改局(物价局)、经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农业局、卫生局、安监局、旅游局、各镇(开发区、街道)及供电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区春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具体负责春节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设立春运值班电话,值班电话为:86503530、86599577,传真电话为:86508503。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相应成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统一组织指挥,健全值班制度,层层落实责任,迅速及时协调处理春运中出现的问题。区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和健全信息采集上报制度,落实1名信息联络员(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名单于1月6日前上报区春运办,电话:86503530、86599577,传真:86508503),及时向区春运办上报信息,保证信息及时、准确、畅通。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经费等,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确保春运任务圆满完成。

  二、提前部署,精心编制春运组织方案

  各有关单位要对春运客流的结构、数量和高峰时段有充分的认识,根据春运客源分布和流向的实际情况,提前完成春运组织方案的编制工作。要认真总结历年来春运工作的经验教训,充分考虑可能遇到的问题,并制定周全的应对措施。客运站要提早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和应急疏运预案,提前编排好运行和加班计划,优化运力配置,用好用足运能。

  三、集中力量,夯实春运安全基础

  (一)强化春运安全管理。今年以来,全国重特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巨大损失,也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春运期间,客流量大,恶劣天气多,人员、设备易疲劳,更易发生安全事故。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春运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认真贯彻落实9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从源头上加强安全防范,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公安、交通和安监等部门在春运前要深入到辖区客运企业、汽车站、旅游景点站场、码头、渡口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责任制,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备一律不得投入春运。同时加强运输沿线的车站、码头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顿,做好人流聚集的客运站内和站前广场的防火、防爆和治安工作,严防不法分子的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交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的管理职责,严格道路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做好客运站安全监督。凡企业不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车辆技术等级不达标和类型等级与开行线路不符,驾驶员无从业资格或未按要求通过安全警示教育和专项安全驾驶培训的,不得参加春运。道路运输企业春运前对投入营运的各类运输工具的安全技术性能和消防救生设备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及时排除隐患,确保运输工具技术状况良好。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认真履行运输源头安全管理职责,做好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工作,严禁超载和带“病”车辆出站上路;并对停、发车区内实行封闭式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险物品查禁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出行,维护好客运站场秩序。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广大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宣传教育,自觉做到不超时、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消除事故隐患。

  (三)公路、航道管理部门要及早对全区道路标志标线、危桥和危险路段进行检查,对可能影响春运行车安全的,应及时完善和规范。要做好公路、航道的正常维护,制定施工路段、航段保障畅通的有力措施。公路部门对路况差的路段要加强整治,要制定公路防冻、防滑措施,及时排除因恶劣天气造成的交通阻塞和事故隐患;要落实公路桥梁的检查、维护措施,春运前重点加强低洼路段、危桥的巡查,危桥路段要树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发现路障要及时清理。航道部门要加强航道、航标和船闸等设施的维护检查和管理,确保春运期间航道畅通。各收费站要采取有效措施,开足通道,保障车辆通畅,预防人为塞车现象发生。

  (四)公安、交通、海事部门要互相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对参加春运的全部营运车、船进行安全检测,确保参加春运的车船符合营运安全要求,严禁无证无照客车、船舶投入春运。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参加春运的企业资质、车船技术的审查关,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发放春运证。海事部门要加强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严禁超载、滥载,在节日期间港口、码头严禁一类危险品装卸作业,严禁在恶劣天气和气象条件下从事渡运,确保渡运安全。

  (五)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道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查处违章超车、超速、超载、超时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从重打击车匪路霸、欺行霸市及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交通部门联合打击非法营运,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禁非法改装车、农用车和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参加春运,对超载客车和以货代客的车辆坚决实行卸客转运,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突出重点,提高春运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处置能力是春运工作成败的关键,要健全、完善旅客大量滞留、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聚众闹事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地应对。2012年春运的应急防范要重点做好两项工作:

  (一)做好突发事件情况下的旅客临时安置点的设置。在汽车客运站场周边地区科学设置应急旅客安置点,安排好应急疏导运力,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疏导旅客异地安置,避免旅客大量集中滞留。

  (二)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灾害措施的落实。据气象部门预测,春运期间部分地区可能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下的工作预案,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加强演练,提高应对雨雪、冰冻、浓雾等恶劣天气的能力,提前做好防雪、防冻、防滑、防雾、防风等工作,在春运开始前要做好车辆防滑链、成品油、食品、饮用水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

  五、团结协作,加强春运组织工作协调配合

  春运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广,衔接环节多。要充分发挥春运指挥机构的作用,密切联系,加强沟通,把存在问题及早提出来,共商对策,合力化解。区春运办负责春运的综合协调工作,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高效顺畅的信息通报共享制度。

  区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媒体向社会宣传春运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做好春运期间的宣传发动和新闻传播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引导各企业错开放假时间,尽量避开春运高峰,动员大型企业安排员工分批有序返乡;同时,要广泛宣传并组织企业订购员工返程票。旅游局协调督促旅游企业抓好旅游运输管理,做好旅游景点停车场的安全防范工作。物价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检查督促各运输企业、客运站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春运运价和各项收费标准,严查乱收费、乱涨价行为,妥善处理旅客投诉。经信部门要做好春运期间营运车(船)燃油供应协调工作,保障春运燃油供应。各有关部门春运期间要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建立恶劣天气的预警机制。各执法部门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严禁"乱收费、乱涨价、乱罚款"等三乱行为。

  六、以人为本,全面提升春运服务质量

  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购票、乘车、餐饮、医疗、维权、宣传等方面着手,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运输企业要努力改善乘车秩序和售票环境,加强对站务、司乘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和规范化服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运输正点率;客运站要组织开通团体售票服务,组织上门售票;要增设售票窗口、延长服务时间,主动开展便民服务;对群众的投诉要认真对待,对违法违章行为要严厉查处。要保持站容站貌和车、船的整洁卫生,发布运输信息、提供便民救助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一旦出现延误发班或发生旅客滞留,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尽快组织应急运力疏运,并为滞留的旅客提供取暖、饮食和休息场所。要设立、公布24小时的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投诉要及时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维护旅客、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严厉打击倒卖车票、“甩客”、“倒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价格和收费管理,督促企业公告客运票价,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

  七、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春运氛围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春运工作的宣传力度,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统一规范重大事件的宣传口径,大力宣传春运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及时报送春运客源流向和运力情况,引导旅客遵守规则和有序流动,共同维护运输安全,区春运办将专门开设《春运简报》,各单位要积极供稿。

  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围绕春运工作的热点,加大对春运方案、售票组织、服务质量等情况的报道,通过舆论宣传监督促进春运服务上水平;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提供春运动态,发布气象情况、车船航班安排、旅游景点状况、安全注意事项、劳动力市场需求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参考和帮助。

  八、做好春运统计工作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春运统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规定时间上报统计报表和春运安全生产情况。

  (二)各单位和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春运的总结工作,在春运结束前3天收集汇总情况,于春运结束后3天内将书面总结报区春运办。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春节 运输 通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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