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12〕120号
关于明确板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区相继成立了太湖湾旅游度假区、春秋淹城旅游区、西太湖生态休闲区、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为切实理顺各板块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现将有关意见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管理无盲区、监管全到位”的目标,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明确各板块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二、各板块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2.依法督促、指导本部门(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依法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5.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制订完善本部门(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6.在职责范围内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
7.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结合自身职能、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是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重要体现。各板块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参照镇(开发区、街道)安全生产管理的模式,各板块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作为各板块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把安全与生产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
2.健全机构。各板块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的要求,及时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明确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度。各板块要在2012年9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监管内设机构的设置和监管人员的到位,报区安委会。
3.严格考核。区将与各板块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完善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内部考核考评体系,纳入区政府、区安委会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查范围,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并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先评优等。各板块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考核,把安全生产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4.加强监管。各板块要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履行对所辖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区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要切实加强业务辅导和培训,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能,主动介入,加强配合,指导督促各板块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要求。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