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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全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2-00055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发(2012)44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2-04-11 发布日期: 2012-04-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意见就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管理区域及对象、职责分工、工作步骤、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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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武政发(2012)44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12〕44号

关于加强全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常政发〔2012〕16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区餐厨废弃物管理,现就加强全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为根本,按照餐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快启动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一体化运营体系,逐步建立以“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集中收运、专业处置;市场化运作、资源化利用”为目标的全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机制,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提升城乡环卫面貌。

  二、目标任务

  1.建立健全中心城区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体系,从2012年5月20日起,中心城区餐厨废弃物实行集中收运管理,至2012年底,中心城区完成50吨/日餐厨废弃物收运的目标任务。

  2.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从2013年7月起,由各镇(街道)、高新区北区统一启动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管理工作,在全区建立区、镇两级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工作网络。

  三、管理区域及对象

  1.中心城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对象为:南至武南路、北至区界;东至夏城路、西至淹城路区域内的下列单位:

  (1)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学校、医院和规模企业;

  (2)15席位及以上的各类宾馆(酒店)和餐饮店;

  (3)其它特殊餐饮店及事业单位。

  2.中心城区以外区域餐厨废弃物管理对象为:15席位及以上的各类宾馆(酒店)餐饮店,以及各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和规模企业。

  四、职责分工

  城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全区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信息平台,依法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收集、运输服务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积极扶持相关企业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价格成本的监测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对餐厨垃圾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各个环节的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农业部门负责对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而成的肥料产品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养畜禽的违法行为。

  商务部门负责餐饮行业管理,督促、引导餐饮服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工作;同时加强对生猪屠宰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食用的牲畜残渣油脂的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利用等相关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卫生部门负责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购买、使用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的食品油行为。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加强食用油安全的风险监测,完善相关检测方法。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以废弃油脂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的违法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督,依法查处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用油的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各种无证无照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以及生产经营利用餐厨废弃物加工的油脂危害环境与人身健康的犯罪行为。

  五、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2012年元月-2012年3月)

  由区环卫部门牵头,组织对中心城区的管理对象进行问卷调查、上门实地登记,掌握管理对象的基本情况,建立相关信息档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能等。

  2.宣传发动(2012年3月-2012年4月)

  由区城管部门牵头,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和报纸等媒体以及“告市民书”等方式,向市民特别是餐饮企业及从业人员,广泛宣传《办法》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内容;建立并公开社会监督举报;组织全区工作动员部署;完成与管理对象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责任书》工作;研究确定中心城区收运方案,完成人员招聘、装备配备及业务培训等工作。

  3.收运处置(2012年5月起)

  中心城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启动时间为:2012年5月20日。在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一期工程建成投运前的过渡期内,餐厨废弃物由各产生单位投放至环卫部门统一发放的收集桶内,由专门人员定时上门收集,统一运送至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

  4.专项整治(2012年5月-2012年7月)

  由区城管部门牵头,公安、环保、工商、卫生、质监和药监等部门落实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织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综合整治,坚决取缔非法收运车辆和加工餐厨废弃物窝点,严格对照《办法》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和处置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条件。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发改(物价)、公安、财政、农业、商务、卫生、环保、城管、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2.部门各负其责。区城管局负责制定过渡方案并协调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各部门结合各自的职责分工,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管理责任,做到责任到人、行动统一、协同配合、齐抓共管。

  3.强化日常监管。在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增挂“常州市武进区餐厨废弃物管理中心”牌子,增配专业管理人员,制定和落实餐厨废弃物产生申报、收运处置联单、台账定期报告、收运处置许可等各项制度,加强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收运的监督管理,对餐厨废弃物实行全面监管。

  4.落实长效管理。在城管执法系统成立专业执法队伍,增配专职人员,会同其他部门及时查处非法委托、非法收运、非法处置以及不规范收运餐厨废弃物等行为,对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实施长效管理。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餐厨△ 管理 意见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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