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12〕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全区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把确保食品安全作为全面建设“幸福武进”的重要内容,把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把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既立足当前,强化整顿措施,严格环节监管,着力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管机制,显著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食品生产经营的规范化集约化程度和人民群众饮食消费的安全感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基本形成责任明晰、协同高效、保障有力,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以及食品安全制度体系、追溯体系、检验检测体系、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安全和健康需求,使我区食品安全整体保障能力处于全省领先水平,成为食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区之一。
三、工作职责
(一)地方政府负总责。各级政府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食品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同志对食品安全直接负责。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纳入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已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考核评价的,要适当加大考核指标的权重。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领导,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机构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经费筹措到位、监管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要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和必要的行政办法来保障食品安全。
(二)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理顺思路和监管职能,分段把好从农田到餐桌、从原料到成品,整个链条上的食品安全关口,实行纵向分级落实和横向分片定责,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人。要责成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事生产、加工、经营等活动,切实改进和加强质量管理。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各类专项整治的开展,指导督促企业积极主动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筑牢食品安全道德防线,真正把食品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一道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员工。重点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出厂检验和质量追溯等各项制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监管不力等行为,使各项监管措施得到全面有效落实。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考评具体办法,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优秀和良好的,予以通报表彰;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因工作失职而发生等级食品安全事故的,坚决追究责任。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要完善组织体系。区、镇两级要调整充实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和具体人员承担食品安全工作。要完善“区-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健全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食品安全组织领导体系。二要明确领导职责。各镇、开发区、街道要以文件形式明确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其中,委员会主任应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分管卫生工作的政府领导具体分管食品安全工作。三要设立工作机构。镇一级要在“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增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并确定3-5名专职人员(协管员)负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业务工作受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指导。村(社区)要增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牌子,确定1名专职人员(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二)健全工作制度。一要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把食品生产经营及其监管活动全面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加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力度,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监管工作,有效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监管工作无缝衔接。二要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明确有奖举报范围、奖励资金来源和奖励标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三要健全长效管理制度。加大示范镇、安全社区创建后的管理力度,加强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查,实现示范创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长效化运行。
(三)强化综合协调。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在研究制定食品安全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方面的职能作用。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协调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以及信息通报、联合办案、综合执法等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协调机制。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到有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有活动经费、有台账资料、有举报电话。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单位的情况,建立基础台账资料,及时收集报送违法食品生产经营的信息和线索,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日常监管、宣传教育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形成广覆盖、网络化的立体式监管格局。
(四)加大资金投入。一要增加工作经费。区、镇两级要健全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把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点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基层监管能力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投入给予保障。要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以奖代补”力度,通过年底考核合格后发放。二要加大检测投入。由区食安办统筹安排,制定综合性的全区食品安全检测计划。按不低于世卫组织推荐的“食品安全定量检测标准3批次/千人”的抽检标准,每年安排相应的检测经费用于食品安全检测。各地也要安排专项经费开展辖区内农产品质量检测。
(五)建立预警机制。在充分利用现有检验检测资源的基础上,按照“适度超前、各有侧重、突出重点”的原则,有效整合检验检测资源,构建检验检测数据资源共享平台。一要建立检测中心。区政府将安排专项建设资金,建立区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加强食品药残、食品安全微生物、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项目检验检测能力,以承担辖区内食品安全检测任务。各地要建立农产品检测室,对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开展检测工作。二要规范市场检测。在凌家塘、横山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滆湖水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经营规模相当的农副产品检测室,在全区65个农贸市场内建设与经营规模相当的农产品检测室,提高上市农副产品的安全可靠性。三要搭建信息平台。力争2年内建成运转有效、上下互通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行食品风险监测及评估,并对检测数据整合梳理,通过专家评估、风险预警,切实强化区域食品的预警功能。四要统一发布信息。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采集、汇总,及时在主流媒体公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正确引导公众理性消费,督促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诚信经营,增强监督管理的针对性,提高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在全区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统一协调、运转高效的检验检测网络体系,满足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监管的需要。
(六)加强宣传教育。要把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作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各级政府要广泛开展面向公众和全社会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系统性和实效性,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将食品安全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规定要求,对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从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标准宣传贯彻等方面的集中培训。宣传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进行集中报道,营造人人关心、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附件:1.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职责
2.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3.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4.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职责
5.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职责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附件1:
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按照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和镇政府的部署,制订本镇食品药品安全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协调实施全镇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镇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报告制度及信息沟通机制,按照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协调处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四、协调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检查、督促镇各有关职能部门和村(社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五、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六、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并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七、完成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和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附件2:
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一、研究提出有关工作规划、计划、建议和政策,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统一行动工作方案,经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协调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委员会重大决定和议定事项的落实。
三、组织协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四、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归集、综合、分析、上报工作。
五、建立协管员、信息员、群众义务监督员活动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研究、拟定有关工作事项。
六、承办上级有关部门或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附件3:
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一、负责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与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村(社区)信息员、群众义务监督员的沟通联系,检查指导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掌握本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动态,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及报送工作,对食品药品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研究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供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决策参考。
三、协调镇有关部门配合上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及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负责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基本信息的收集、建档工作。
五、组织开展贯彻食品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宣传活动。
六、完成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4: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职责
一、在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群众安全饮食、合理用药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二、汇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群众义务监督员掌握的本辖区食品药品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三、配合区有关部门与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
四、组织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群众义务监督员按时参加上级和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召开的有关会议、业务培训及其它活动。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非法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附件5: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职责
一、掌握本辖区涉食涉药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种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等)。
二、负责本辖区涉食涉药单位的日常检查和指导督促工作,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记录。
三、配合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配合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五、发现违法行为、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六、支持群众义务监督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其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七、完成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题词:食品 安全 意见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