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2〕63号
关于印发武进区太湖、滆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武进区太湖、滆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武进区太湖、滆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太湖安全度夏工作的指示,根据江苏省太湖应急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太湖、滆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太湖、滆湖应急防控机制,严密监测湖体水质、水文和蓝藻生长状况,防控蓝藻暴发、湖泛发生以及饮用水污染等事件,提高应对处置能力,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
二、组织体系
成立武进区蓝藻应急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由臧建中区长任总指挥,郑政平副区长任副总指挥,区委宣传部和区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局、环保局、西太湖生态休闲区管委会、雪堰镇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
三、工作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集镇和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城区与集镇由区水利局负责,农村由区农业局负责,区住建局、交通局、卫生局配合)
2.加强面源污染控制。关闭全区镇村简易垃圾填埋场,实行封场整治,加强全区垃圾转运站压滤液收集处理;加强全区畜禽养殖场和屠宰加工场整治;加快农业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工程建设,按计划完成任务。(畜禽养殖场和生态拦截由区农业局负责;垃圾填埋场由区城管局负责,各镇组织实施;屠宰场由区商务局负责)
3.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对太湖、滆湖流域工业污染源进行严格监管,规范排污行为,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区环保局负责)
4.加强入湖河道整治与长效管理。继续推进入湖河流整治,落实清淤、岸坡清理、漂浮物打捞等整治措施,建立和完善河道长效管理制度。(区水利局负责)
5.加快蓝藻处置设施建设。加快滆湖藻水分离设施规划和建设,确保2013年5月投运;加强太湖藻水分离站和农业废弃物处置利用中心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区农业局负责)
(二)蓝藻监测预警及打捞处置
1.水质以及蓝藻预警监测(区环保局负责)
(1)竺山湖预警监测
区环保局要加强与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的协调沟通,共享竺山湖湖体水质和蓝藻监测数据,及时分析上报区指挥部。
(2)滆湖预警监测
a.巡测点位:滆湖湖体蓝藻监测点位共12个,分别为:太滆河口、取水口、湖北区、湟里河口、湖中区、北干河口、湖南区、揽月湾中、沿江高速西北、沿江高速东北、揽月湾东、揽月湾西。
b.巡测项目:蓝藻预警监测项目共10个,分别为:水温、透明度、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氨氮、叶绿素a、藻类密度。
c.巡测频次:滆湖巡测自4月1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湖体蓝藻水华等级在4级以下时每周巡测一次,4级与3级之间时每两天巡测一次,3级以上时,每天巡测一次。
d.数据上报:每次巡测后立即整理数据,上报区指挥部,上报时间原则上为当日下午17:00以前。
2.水文、气象监测预警(区水利局负责)
组织实施太湖、滆湖主要入湖河道的水文监测,及时报告水文变化情况。加强与省、市水利部门沟通协调,共享太湖、滆湖湖体水文监测数据。加强与省、市气象部门沟通协调,共享气象监测数据,预报一周气象情况。出现可能影响蓝藻形势或导致“湖泛”发生的水文及气象情况时,尽快上报区指挥部,及时提出预警。
3.控制污染物入湖总量
(1)拟定太湖、滆湖流域重点排污企业停产、限产方案,蓝藻水华等级达2级以上时落实重点排污企业停限产措施。(区环保局负责)
(2)严格按省太湖办和省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对武进港、雅浦港入太湖枢纽进行开关闸控制,船闸严格按套闸运行。(区水利局负责)
4.蓝藻打捞处置(区农业局、西太湖管委会负责)
(1)打捞要求:蓝藻发生期内做到竺山湖、滆湖湖面蓝藻“日生日清”,确保不发生蓝藻积聚、发白、发臭现象。
(2)责任分工:区农业局负责管理太湖、滆湖沿江高速以南区域蓝藻打捞工作,统一培训打捞队伍,统一调度打捞设备和力量;西太湖生态休闲区负责滆湖沿江高速以北区域蓝藻打捞工作。
(3)蓝藻处置:为防止打捞蓝藻的二次污染,对打捞出水的蓝藻、水面漂浮物等实行“日产日清”,进入藻水分离设施安全处置,确保蓝藻不出现囤积发臭现象。
(三)“湖泛”巡测及应急处置
1.“湖泛”巡测
建立人工巡查和人工监测相结合的“湖泛”巡测机制。
(1)人工巡查(区农业局负责)
巡查时间段和频率:竺山湖、滆湖“湖泛”巡查期为每年的4月10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在巡查期内,人工巡查频率原则上为每天一次。当气温、风速、湖流等条件适宜蓝藻大量暴发,“湖泛”发生的概率显著增大期间,每天人工巡查两次。
巡查区域:竺山湖、滆湖湖体。
巡查内容:
a.巡查记录区域范围内的气象特点(主导风向、风级和气温)。
b.巡查记录水域水质感官指标(水色、气味)。
c.定性描述蓝藻情况(无聚集、条状、丝状、堆集和生长情况)、目测有无“湖泛”现象并影像记录相关情况。
d.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蓝藻大量聚集、“湖泛”或其它异常现象,必须详细确定其位置、范围和面积等具体信息,及时上报指挥部。必要时立即采样送化验室分析。
(2)人工监测(区环保局负责)
监测点位:日常巡查时,监测点位主要设于巡查区域内及竺山湖、滆湖“湖泛”易发区。在发生“湖泛”事件时,实施全天候跟踪监测。
监测项目:
a.巡测项目:水体气味、透明度、水温(表层和底层)、流速、流向、风速、风向、溶解氧(表层和底层)、PH值、氧化还原电位、藻密度、臭味指数等。
b.应急监测项目:水体气味、透明度、水温(表层和底层)、流速、流向、风速、风向、溶解氧(表层和底层)、PH值、氧化还原电位、藻密度、氨氮、总磷、总氮、臭味指数及“湖泛”区面积、区域等。
(3)信息报送(区农业局和环保局负责)
报告时限和程序:负责巡查监测的单位发现已发生的“湖泛”或“湖泛”有可能发生的信息时,应立即报告区指挥部,由区指挥部上报省、市太湖“湖泛”应急处置工作组。对于一般事件(Ⅲ级),区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按预案要求提出相关应急处置措施。
报告方式和内容:
“湖泛”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半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a.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或机要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湖泛”发生的地点、发生时间、发生的规模、潜在的危害、发展趋势等初步情况。
b.续报应通过书面形式,在初报的基础上详细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下一步趋势分析和主要工作措施等情况。
c.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报告“湖泛”的危害情况、应对的主要措施、实际成效、社会影响、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等详细情况。
2.应急处置
(1)应急响应程序
一般“湖泛”事件(Ⅲ级)由区指挥部应急响应:
a.组织力量全天候跟踪监测预警,及时掌握“湖泛”发展变化情况;
b.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湖泛”基本情况;
c.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d.组织专家分析“湖泛”发生原因,研究处置的技术方案;
e.围绕控制“湖泛”危害,组织和督促应急处置方案的实施。
(2)处置措施
太湖、滆湖“湖泛”的相关应急处置总体按《太湖蓝藻暴发预防与处置实施方案》、《常州市武进区太湖湖泛巡查及应急处置预案》中的应急措施执行。
a.实行“湖泛”区围挡隔离和增强复氧能力。落实围挡、曝气设备,一旦发现“湖泛”发生,第一时间采用围网对“湖泛”区实行隔离,并实施“湖泛”区人工增氧曝气,加强“湖泛”区复氧能力。(区农林局负责,区环保局、水利局配合)
b.强化入湖污染物控制。应急情况下,要严格控制入湖污染物排放,按太湖、滆湖流域重点排污企业停产、限产方案要求关闭流域内的重点污染源。(区环保局负责,各镇、开发区、街道配合)
c.水性疾病处置。组织开展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加强水性疾病尤其是肠道传染病的监测和预警,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指导做好临时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工作,防止二次污染;必要时对可疑供水污染区域内的高危人群进行医学观察。(区卫生局负责)
3.跟踪监测(区环保局负责,区农林、水利部门配合)
(1)根据竺山湖、滆湖“湖泛”的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气象和地域特点,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湖泛”发生初期,要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实行全天候监测分析,每天两次报告监测情况;根据“湖泛”扩散变化情况和监测结果变化趋势,要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
(2)根据监测结果并通过专家咨询等途径,综合分析变化趋势,及时报告事件发展情况和相应建议作为应急处置的决策依据。
(3)监测指标:水温、流速、流向、风速、风向、PH值、氧化还原电位、藻密度、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总氮、臭味及“湖泛”区面积等参数。
(四)饮用水安全保障
1.加快备用水源地建设。加快滆湖备用水源地建设和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工程,全力推进“双源供水”,保障武金供水工程项目。(区水利局负责)
2.严密监控水源地水质。做好饮用水保障工作,密切关注水源地水质变化,在水质异常时,启动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确保供水安全。(区水利局负责)
3.加强出厂水、末梢水监测。以江河港武水务公司二级泵调度室作为出厂水监测点,按每2万人设置1个监测点来设置末梢水监测点,加强出厂水、末梢水的水质监控,及时收集、核对、整理、上报水性疾病监测信息。(区卫生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要统一服从区指挥部指挥,区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要积极做好太湖安全度夏的牵头协调工作,区财政、水利、农业、卫生、环保等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2.明确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要求,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或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适应性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建立会商机制。在蓝藻高发期间,由指挥部定期或不定期的主持召开部门协商会议,专题讨论、研究和部署有关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各部门与指挥部的沟通联络工作。
4.确保措施到位。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竺山湖、滆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本着优质高效的要求,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人员配备、设备投入、资金使用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从4月1日起到10月31日,建立主要职能部门每日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员,以切实有力的保障措施,确保我区竺山湖、滆湖安全度夏。
5.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监督作用,对工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宣传;对应急措施采取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进行曝光,并追究涉及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附注:
1.蓝藻水华对照下表分级:
2.“湖泛”事件分级:“湖泛”面积大于湖体面积10%(含10%)为重大事件(Ⅰ级),“湖泛”面积大于湖体面积5%(含5%)小于10%为较大事件(Ⅱ级),“湖泛”面积小于湖体面积5%为一般事件(Ⅲ级)。区指挥部对一般事件(Ⅲ级)进行应急响应,Ⅱ级以上事件服从省、市人民政府“湖泛”应急的统一指挥。
主题词:环保 预案 通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