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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农民收入“五年倍增”计划的思考
发布日期: 2012-09-25    来源:中国武进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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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伊始,江苏启动了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武进区委区政府结合武进实际,出台了《关于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武进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五年倍增”的目标任务。本文通过对武进近10年农民收入的增长和结构演变分析,对照江苏省各部门《全省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目标责任考评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分析研究农民收入实现倍增计划目标的难点及着力点,并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供参考。

  一、最近10年武进农民收入增长特征

  1、收入水平稳步提升。统计数据显示,二十一世纪以来,武进坚持把农民增收作为实现“两个率先”的关键环节,以农村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为有效途径,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2001年至2011年,农民收入从5522元增加到16373元,10年间增长了2.0倍,平均每年增加1085元,名义收入年均增长11.5%;扣除通货膨胀因素影响,农民的实际收入年均增长8.4%。其中,2006年农民收入达到8833元,达到全面小康收入水平;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超过1万元,达到11219元;2011年我区农民人均纯收入1637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3 %,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8%。

  2、收入结构不断优化。2001年至2011年,武进农民收入由依靠工资性收入及经营性收入并重的收入模式向以工资性收入为主导、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为辅的模式转变。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农民工资性收入由2001年的人均3205元提高到2011年的11665元,年均增长13.8%,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所占比重由58.0%上升到71.2%;家庭经营纯收入则由2001年的人均2084元增加到2011年的2671元,年均增长2.5%,收入比重由2001年的37.7%下降到2011年的16.3%;财产性收入快速上升,由人均108元上升到715元,年均增长20.8%,比重由2.0%上升到4.4%;转移性收入由125元增加到1322元,年均增长26.6%,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也由2001年的2.3%上升到2011年的8.1%。这一时期,工资性收入比重上升了13.2个百分点,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份额达78.0%,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份额达16.6%。2001年及2011年收入结构比较见下表:

  2001年、2011年武进农民人均纯收入结构变化

  项目 2001年 2011年

  绝对额(元) % 绝对额(元) %

  人均纯收入 5522 100 16373 100

  其中:工薪收入 3205 58.0 11665 71.2

  家庭经营纯收入 2084 37.7 2671 16.3

  财产性收入 108 2.0 715 4.4

  转移性收入 125 2.3 1322 8.1

  3、收入差距逐年扩大。调查资料显示:2011年武进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6373元,其中达到或超过平均收入水平的家庭占42%,有58%的家庭人均纯收入水平低于全区平均水平。根据收入差距五等距分组资料显示,2001年武进农民20%的高收入组人均纯收入11191元,是20%的低收入组的3.8倍,而到2011年高收入组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0642元,绝对额比低收入组多出24528元,是低收入组的5.0倍。十年来,高收入组家庭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14.1%(可比价),增速高于低收入组家庭9.5个百分点。

  4、收入与发达地区差距逐渐拉大。多年来,武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一直居苏南第一方阵,农民收入水平居常州市第一位。但与周边县市(区)相比,农民收入的差距在逐渐拉大,武进与昆山、常熟、张家港、江阴相比,收入差距分别由2001年的324元、331元、373元和349元提高到2011年的1001元、916元、879元和1087元。

  二、实现“五年倍增”计划的压力与困难

  近年来,在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措施的推动下,武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收入结构不断优化,整体水平迈上了新台阶,但在发展中,农民收入差距逐步拉大,与周边县(市)区相比,增收的后劲和潜力相对不足等问题,都不同程度上制约农民收入整体水平的增长。对照《全省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目标责任考评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根据武进区《关于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意见》目标要求,武进区实施“五年倍增”计划的困难和压力不容忽视。

  1、高位运行的压力。“十二五”期间,中央提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增长同步,农民增收不仅倍受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也将倍受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武进农民人均纯收入“十一五”期末达13958元,武进区“十二五”期末要实现倍增计划,2015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将达到27916元(不考虑物价因素),五年年均增幅达到14.87%,高于前10年平均增幅6.5个百分点,收入增幅的压力非常大。特别是08年世界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宏观经济增长逐年下调,代表武进区经济发展综合水平的地区生产总值年增长速度由2007年的18.9%(可比价)下降到2009的15.1%和2011年的12.0%,经济增长的放缓给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十分突出。

  2、物价因素的影响。省委省政府下发的苏发〔2011〕14号文件《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意见》明确提出:“以2010年为基数,剔除价格因素,全省到2017年实现居民收入倍增”的要求。根据测算,武进“十二五”期间要实现五年倍增计划,农民收入年平均增速要达到14.87%,比“十一五”期间实际平均增长速度要提高6.2(可比价)个百分点;2011年,武进农民收入的名义增幅达到17.3%,但剔除物价因素后的实际增幅仅为10.8%,并没有完成五年倍增第一年序时目标。根据最近10年农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运行轨迹分析(如下图),10年间消费价格指数跌宕起伏,具有波浪型、周期性等明显特征,2011年正处于一个周期的峰值(105.9%),2012年1-7月农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2.9%,下降3.0个百分点,预计未来2年物价指数将回落。初步分析“十二五”时期CPI 指数对农民收入年均增幅年平均影响为2个百分点左右,这使五年倍增目标压力进一步增加。

  3、难点及重点指标分析探讨。对照江苏省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目标责任考评办法》,结合武进区“五年倍增计划”的目标要求,针对难点及重点指标,作几点初步分析:(1)劳动者报酬年均增长15%。2011年在岗职工劳动报酬同比仅增长6.4%,与年均增长15%的目标差距甚远,实现目标难度较大;(2)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作为一票否决的重点指标,2011年武进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剔除物价因素)为10.8%,没有达到“五年倍增计划”的序时目标。(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幅度不低于上年当地农民纯收入增幅。2012年武进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1年的390元提高到420元,增长7.7%,低于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4)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2011年,武进低收入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为4898元,同比增长5.9%,低于全区农民收入增长平均水平(剔除物价因素)4.9个百分点。

  三、对武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几点思考

  过去的10年,武进农民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但从农民增收的发展趋势和农民收入的内部结构分析,我区的可持续发展优势并不明显,与先进地区的收入水平差距仍在逐年扩大,实现农民收入“五年倍增”计划任重而道远,因此,构建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拓展农民收入增长空间,挖掘农民收入增长潜力,保持农民收入在较高平台上的持续较快增长,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1、促进充分就业,强力促进农民务工收入的增长。一是坚定明确增收的主体和突破口。在国外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中,收入分配的格局基本上属于“纺锤型”, 中产阶段是其中的主流阶层,而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均属于“少数”阶层。从机制上来说,中等收入阶层的扩大,就是低收入者不断向中等收入阶层流动的过程。从武进农民收入现状来看,下一步工资增长的突破点不应当是相对高收入群体,应该是制造业中的一线操作工人和服务业人员等,这与武进新兴产业发展、提升现代服务业的进程也是相吻合的。二是扶持中小企业。统计资料显示,2011年中小企业吸纳农村务工人员工35.35万人,中小企业的发展对武进未来基层工薪收入翻番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但当前武进中小企业正面临着核心竞争力不足、以及融资环境差等诸多困境。应当在经济增长的关键时刻把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放在首位,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从而扩大就业需求,提高工薪收入;三是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力。目前出台了很多调控职工收入的法律法规,对全区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从制度层面看,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保障机制不完备,政府的工资政策作为指导性政策,在市场机制不起作用的情况下,职工工资增长得不到保证,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中的最低值成为不少职工的实际工资,因此应当把执行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2、加强引导扶持,促进农民自主创业。武进是“苏南模式”的发源地之一,家庭经营收入历来是武进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农民自主创业始终是最为理想且行之有效的增收方式。这一方式不仅能够解决创业农民自身收入问题,而且还可以产生示范带动效应,政府应根据农民实际需求,在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提供符合当地农民增收致富所需要的、适销对路的支持与帮助。此外,农民自主创业迫切需要的还有资金支持方面,尽可能简化手续,降低门槛,快捷便利地提供优质的农村金融服务和产品,减轻农民创业的成本压力和心理负担。农民自主创业,是含金量最高的增收方式。

  3、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探索农民财富的积累和增长机制。近年来,武进虽然有部分农户的土地进行了流转,但收益水平相对较低。无论是 “万顷粮田”工程建设、还是高效、设施农业的推广,均涉及到农民承包的土地。目前农民承包土地多为分散经营,难以产出理想的高收益,而农民对于以土地增加收入抱有较高的期望。可以建立适合武进发展的土地流转机制,加快农民土地流转,将农民的土地转化为土地资本,以资本的收益提升农民财产性收入水平。

  4、强化保障帮扶,进一步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根据全区低收入人口调查情况,2011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的农户(根据常州市委农工办和常州市统计局制订的低收入户标准),占全区农户总数仍有一定的比例,这类农户具有人口多、劳动力少,生存、发展的资源、技能缺乏,是一类特殊的群体。虽然低收入户家庭基本状况各有不同,但也有相近似的影响因素,也是影响武进农民收入整体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对于低收入农户,可以采取引导低收入农户更新观念,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农村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落实低收入农户帮扶机制;加大社会救助,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努力减少贫困人群数量,以此填补影响农民收入整体水平的短板。

  5、营造社会氛围,加大全社会对“三农”的投入力度。“三农”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不能仅仅依赖政府投入,需要全社会给予重视和支持。政府可学习借鉴国内外成功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倡导社会力量对“三农”的投入,在农村社会事业,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包装、市场销售,农民就业及技能培训,困难农民家庭脱贫致富等方面,给予具体的辅导和帮助落实。同时运用政府行政资源,对在“三农”帮扶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由政府给予公开表彰奖励,在全区营造尊农、惠农、助农、扶农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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