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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6月,根据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在全省的统一部署下,我区开展了新一轮农村低收入人口建档立卡调查工作,通过这次调查,摸清了我区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现实状况,为推进脱贫奔现代化行动,锁定帮扶对象,组织实施扶贫脱贫目标提供了依据。现就武进低收入人口调查情况分析如下,供参考。
一、低收入农户的现状及特点
根据常州市委农工办和常州市统计局制定的低收入农户标准,我们对全区2011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的农户(以下简称低收入农户)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调查显示,全区共有低收入农户5194户,家庭人口9128人,分别占全区农户总数的2.1%、农村人口总数的1.2%;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仅4898元,是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9.9%。其中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下173户,占3.3%;4000-5000元的1251户,占24.1%;5000-6000元的3770户,占72.6%。低收入农户主要特点有:
1、家庭规模小,劳动力负担系数高。由于低收入农户大多是孤寡户、五保户和低保户,所以家庭人口规模偏小,劳动力不足,负担系数高。全区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口9128人,户平均人口1.8人,比全区农户3.1的平均人口数少1.3人,户平均劳动力0.39人,比全区农户1.8的平均劳动力少1.41人;低收入农户的劳动力负担系数高达4.53人,比全区平均水平的1.72人高出2.81人。
2、老龄化趋势明显。我区的低收入农户呈现明显的老龄化趋势,在全区9128个低收入人口中,年龄16岁以下的只有418人,占总量的4.6%;16-40岁的有1621人,占总量的17.8%;40-60岁的有2819人,占总量的30.9%;而60岁以上的多达4270人,占总量的46.8%。低收入农户的老龄化趋势,严重影响了其收入来源。
3、受教育程度偏低。文化程度低也是低收入农户普遍存在的现象,从调查资料看,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高达5631人,占总量的61.7%,其中文盲半文盲1645人,占29.2%;高中及以上的仅932人,占10.2%。受教育程度的低下影响了收入的有效增长。
4、从业结构不合理。低收入农户普遍从业质量不高,不仅从业人数偏少,户均仅为0.42人,比全区平均水平1.80人低76.7%,而且结构极不合理,在低收入农户2162人从业人员中,从事第一产业的1422人,比重高达65.8%,比全区平均水平20.7%高出2倍多,而从事非农活动的远远低于全区平均水平。
5、收入以低保、五保和养老收入为主。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低保工作力度,提高补贴标准,绝大部分低收入农户已享受低保补贴,故低保补贴收入已成为低收入农户主要来源。2011年,我区低收入农户的人均纯收入为4898元,其中低保、五保、养老收入1998元,占比高达40.8%,务工收入975元,占19.9%,农林牧渔业收入416元,占8.5%。
6、低收入人口身体欠佳。在低收入人口中,身体健康的只有2248人,占到低收入总人口24.6%;身体欠佳的6880人,占到低收入总人口75.4%,其中体弱多病、残疾人、患大病、长期慢性病的分别是2890人、2181人、947人、862人。身体欠佳人口正好是身体健康人口的3倍。
二、低收入农户的主要成因
低收入农户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家庭客观条件、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制约,也有自身主观行为、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因病、残疾致贫成为农民贫困的主要成因。目前各种疾病的发病率大幅度提高,许多家庭一旦有人身患重病,高昂的医疗支出带来的往往就是整个家庭走向贫困,短期很难走出困境。调查结果表明,在各种致贫原因中,因病、残疾致贫的比例高达76.5%,其中因病致贫的农户比例高居首位,达到43.3%,而且家庭收入越低,因病、残疾致贫的影响越大。
2、生产要素缺乏,家庭缺少劳动力。缺少生产要素是导致家庭贫困的另一个主要原因,低收入农户中由于缺少适龄的劳动力再加上普遍缺少扩大再生产和发展非农产业所需要的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自我发展能力比较薄弱,致使部分低收入农户难以摆脱“低收入--低投入--低产出--低收入”的不良循环局面。从调查情况看:我区农村低收入家庭有822户是因为家庭缺少劳动力、技术和资金而难以脱贫,占低收入农户的比重15.8%。
3、劳动力素质低。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综合素质低下,缺少必要的工作技能,使这些人只能从事传统农业生产及家务劳动等简单活动,从而导致这些低收入农户陷入“贫困--受教育程度低--掌握知识技能少--创业能力弱--贫困”的怪圈中。调查显示,在低收入农户从业人员中,在家务农人员比重高达65.8%。
三、农村低收入户增收对策建议
低收入农户是影响农民整体收入水平的重要因素和增收难点,针对低收入农户的实际状况和贫困原因,应引起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对农村弱势群体的支持力度,多渠道增加低收入农户的收入。
1、引导低收入农户更新观念,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对部分有一定劳力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应积极引导农民更新观念,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克服部分低收入家庭存在的“等、靠、要”依赖心理和狭隘的满足观念,通过普及教育、技术培训、文化帮扶等多种形式,帮助农民找出致贫、返贫的原因,引导他们树立信心,不断增强自我“造血”能力。要畅通低收入农户就业渠道,增加“公益岗位”安置力度,提高低收入农户就业率。同时,对一些能够自主创业的低收户家庭,区、镇两级政府将为他们提供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便利的条件,并为他们提供产前的生产资料供应、产中的技术指导、产后的销售等一条龙的高效、优质服务,不断提高他们自主创业的主动性。
2、加大政府投入,巩固和提高农村社会医疗保障能力。政府要加大对农村扶贫工作的财政投入,要进一步加强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机制,随着物价指数的提高,逐步提高低保补助标准,扩大低保范围,使一部分无劳动力的低收入农户列入低保救助,同时增加对低收入农户家庭在水电、卫生设施、居住条件等帮扶投入,改善和提高低收入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继续推进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多层次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提高报销比例,减轻农民看病负担。
3、整合部门资源,落实低收入农户帮扶机制。低收入农户家庭困难原因和困难程度各不相同,要加强低收入农户的动态管理,积极因户制宜制定帮扶措施。对缺乏和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上无依无靠的农村低收入农户,可采取救济补助的“输血”型帮扶办法,将之纳入农村最低保障体系,确保有一个比较稳定的生活保障;对于有劳力的低收入农户,在发展生产自救上进行帮扶,增强其“造血”功能,形成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良性循环。要积极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机制,整合财政、民政、农经、水利、交通、教育、卫生等部门的资源,落实好帮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同时在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扩大就业渠道、拓展就业岗位、加强就业技能培训等方面要对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倾斜,优先照顾,实施合力扶持。
4、加大社会救助,努力营造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扶贫帮困是一项社会化工程,要广泛开展思想宣传,使全社会高度重视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营造一个全社会关心支持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结对帮扶,通过建立基金、项目扶持、直接捐助、吸纳就业等多种形式的结对帮扶,使其能早日脱贫,尽快回归主流社会。继续鼓励本地区的党员、干部带头创业,带头致富,主动帮扶低收入农户脱贫。鼓励农业企业、工商企业对低收入农户中的劳动力就业帮扶,让低收入农户中的劳动力能从当地企业得到稳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