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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高效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 2012-05-31    来源:武进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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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高效农业发展,切实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保障农民增收,2012年4月19日,武进区出台了《关于推进高效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见》(武政发〔2012〕52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背景

  高效农业保险是新形势下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落实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高效农业保险发展水平已经成为省农业基本现代化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01号、《关于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苏发〔2011〕13号)、《关于开展江苏省农业基本现代化进程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苏统〔2011〕51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建设的意见》(武发[2012]68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意见》。

  二、险种设置

  在2011年已开设桃、梨和高效设施大棚及附加蔬菜(瓜果)种植保险的基础上,增设葡萄、露地蔬菜(年亩均纯效益达5000元以上)、林木(花卉)火灾等三个险种。各险种执行省版统一条款。目前,我区高效农业保险险种已达6种,农户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已开设险种进行投保。待条件成熟时,还将根据武进实际,适时开设其他险种。

  三、参保对象

  凡在我区范围内从事高效农业生产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场等,均可根据各险种的保险条款自愿参保。只要在武进区行政辖区内,从事已开设高效农业保险险种的种植农户都可以投保。

  四、参保方式

  高效农业保险要求由达到一定生产规模的农业企业、种养大户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集中投保;单家独户、有投保要求的农户可以以村为单位集中投保,或通过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式来进行投保。

  五、补贴政策

  各级政府对设立的高效农业保险险种进行不同比例的保费补贴。林木(花卉)火灾险实行全额财政保费补贴,其中:区级以上财政(含区级)补贴70%,镇(开发区)财政补贴30%。桃、梨、葡萄、露地蔬菜、高效设施大棚及附加蔬菜(瓜果)种植保险补贴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70%,其中:区级以上财政(含区级)补贴50%,镇(开发区)财政补贴20%;另外,对100-500亩、500-1000亩、1000亩以上三个层次的团体参保对象,还将分别给予10%、15%、20%的保费奖励,保费奖励资金实行先缴后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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