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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新学期的学校卫生工作,维护我区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预防春季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区卫生部门联合区教育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秋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区卫生监督所制定了专项检查方案,组织3个综合监督科室,在各镇卫生院的密切配合下,于9月12日至24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426人次,对全区所有学校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本次检查主要针对校内食品安全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并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要求等对所查学校食堂做出综合评价。我区共有各类学校197所,其中大专院校2所,中专、职技院校4所,小学83所,幼儿园63所,中学45所,此次共检查学校197所,覆盖率达100%,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学校的饮食卫生工作,对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