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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区卫生监督所根据《常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统筹规划,科学组织,将对全区相关食堂及餐饮单位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本次量化分级工作主要针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大型以上餐馆、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餐饮连锁企业等重点单位,结合新出台的评定标准和评定程序,科学,严谨,规范开展。
通过推进本次量化分级工作,将努力构建餐饮服务诚信体系,切实降低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