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地税发[2012]15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全面推进
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稽查局,各分局、科(室),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所:
根据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对我局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方案的批复(常地税函〔2012〕14号),经研究决定,现将《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全面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2年5月15日印发
全面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建立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优化纳税服务,促进管理转型,构建现代税收征管新格局,全面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根据省局《关于全面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地税发[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单位专业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发[2011]74号)文件精神,按照常州市局全面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在总结前期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全面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税法遵从为目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分级分类为基础,建立纳税服务、风险监控、风险应对的税源管理新体系。
二、基本原则
在前期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基础上,秉承以下原则,稳步深化我局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
1、统一规范:按照省局《关于全面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统一规范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完善“征、评、管、查”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合理配置各职能单位税源管理职责。
2、风险导向:突出风险管理理念,将风险管理贯穿税源管理的全过程,实现管理资源的优化配置。对现行各职能部门进行整合和优化,主动将各项税收管理工作融入风险管理体系,充分运用风险管理手段履行税收管理职能,满足对税源的科学管理需要。
3、完善流程:按照“信息采集-数据审计-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绩效评价”的税源专业化管理基本业务流程,突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规范专业化管理各部门、各机构的工作内容和流程程序,实现专业化管理模式的高效运转。
4、逐步深化:围绕“巩固、完善、深化、提高”的目标切实抓好税源专业化改革的后续工作,促进管理质效持续提升。
三、主要内容
(一)做优征收服务,整合规范征收服务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设置、岗位配置。
1、机构设置:纳税服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服务对象为武进区所有纳税人。
2、职能配置:坚持纳税人发起的各类涉税事项由前台统一受理,除履行现有规定职能外,增加税款催报催缴、初次纳税鉴定、建筑房地产项目登记、低等风险任务应对、在纳税服务环节涉及的简易处罚等职能。
3、内设机构:按照《关于调整市、县纳税服务局内设机构业务分工的通知》(苏地税纳便函[2012] 45号)规定,设三个股,分别为综合业务股、咨询辅导股、办税服务股。
4、岗位设置:办税服务岗、集中通知岗、风险指引岗
(二)做强风险评估,成立风险监控局,规范风险监控职能配置。
1、机构设置:设立风险监控局,作为局直属机构与数据管理科合署办公。
2、职能配置:主要承担风险归集、风险识别、风险等级排序、风险推送、风险应对结果评价等职能,参与风险指标和风险识别模型的建设和维护。
3、内设机构:风险监控局内设综合管理股、风险识别股、风险推送股。综合管理股主要承担数据风险识别模型的建设、维护以及数据管理部门相关职能(包括数据质量管理、数据标准管理、数据整备、风险加工和网络硬件维护等);风险识别股主要承担查找、确认风险点及风险等级排序工作;风险推送股主要承担风险推送和风险应对结果评价工作。
4、岗位设置:模型管理岗、风险加工岗、风险推送岗
(三)、做实基础管理,规范税源管理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设置及岗位设置(税源管理机构含行业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
合理设置税源管理机构,各个税源管理机构的在编工作人员均不少于20人。
1、职能配置:主要承担纳税服务局、风险监控局、数据管理科和机关实体化运作发起的涉税事项的调查、确认和处理以及中等风险任务应对职能。
2、机构设置:设立一个行业管理分局、七个一般税源管理分局,分别为:第二税务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第三税务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与第十二税务分局合署办公)、第五税务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第六税务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与第七税务分局合署办公)、第八税务分局(行业管理分局)、第九税务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第十税务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第十一税务分局(一般税源管理分局)
各税源管理分局管理对象按如下范围进行调整:
第二税务分局:负责东至青洋路,西至常泰高速,南至武南路、延政东路,北至中吴大道范围内(除行业管理分局管理的企业外)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管理与服务。
第三税务分局:负责东至青洋路,西至西太湖环湖西路,南至胜西河,北至武南路、延政东路范围内(除行业管理分局管理的企业外)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管理与服务。
第五税务分局:负责东至无锡市,西至滆湖,南至宜兴市,北至胜西河范围内(除行业管理分局管理的企业外)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管理与服务。
第六税务分局:负责东至无锡市,西至青洋路,南至无锡市,北至戚墅堰区范围内(除行业管理分局管理的企业外)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管理与服务。
第八税务分局:负责武进区范围内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的成员单位等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管理与服务。
第九税务分局:负责东至无锡,西至青洋路,南至东方路,北至江阴市范围内(除行业管理分局管理的企业外)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管理与服务。
第十税务分局:负责东至常泰高速,西至丹阳市,南至长虹路,北至机场路范围内(除行业管理分局管理的企业外)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管理与服务。
第十一税务分局:负责东至西太湖环湖西路,西至金坛市,南至金宜路,北至长虹路范围内(除行业管理分局管理的企业外)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管理与服务。
3、内设机构:税源管理分局内设综合管理股、基础管理股和风险应对股。综合管理股承担税源管理工作的统筹安排、工作协调、绩效考核、任务管理、任务督查、特定事项认定以及其他内部管理事项;基础管理股承担一般核实、特定核实事项的调查及认定处理;风险应对股承担注销检查、日常检查以及对风险任务的应对及反馈。
第五、十、十一税务分局内设3个股,分别为综合管理股、基础管理股和风险应对股;第二、三、六、九税务分局内设4个股:包括综合管理股、基础管理股、风险应对一股和风险应对二股;第八税务分局内设4个股:包括综合管理股、基础管理一股、基础管理二股和风险应对股。
4、岗位设置:一般核实岗、特定核实岗、认定管理岗、税收评定岗、税收强制岗、综合管理岗
(四)、做专税务稽查,整合规范税务稽查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设置、岗位配置。
1、职能配置:稽查局的选案管理、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全面纳入风险管理体系。稽查工作的发起除对分级分类检查以及举报移送、交办案件以外,主要基于高风险应对,实现以风险应对为重点的稽查案源库与风险监控平台的无缝对接。
2、内设机构: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税收专业化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地税发[2012] 47号)规定设置,分别为:综合行政股(举报中心)、案件审理股、检查执行一股、检查执行二股。
3、岗位设置:保持原岗位不变。
(五)围绕“机关实体化”的要求,整合机关业务职能。
根据风险管理要求,加快管理转型,改变工作部署方式,充分发挥局机关在人才、信息等方面的资源优势,直接参与税源管理工作。局机关重点从以行政管理职能为主向直接承担税源监控管理职能为主转变。主要包括税收风险的等级排序管理、风险分析识别;纳税人风险信息情报管理和对外交互;对重要、复杂事项直接实施实体化应对;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省市局上收管理的协助配合工作。
1、成立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审定风险管理工作计划和重大风险应对任务,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税收风险管理事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风险监控局,具体负责提交领导小组审议事项的准备及审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
2、机关各业务部门要按照风险管理要求,将本部门的工作全面纳入风险管理体系,通过任务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税政管理、税种征管、数据管理、行政审批后续管理以及其他各类税源管理任务。
四、规范业务流程
全面推进流程导向型的“管事制”,专业化岗位的任务流依托大集中系统任务配送中心,实现对不同发起渠道的税源管理任务的集中分配和全程监控。税源专业化管理基本业务流程为:信息采集-数据审计-风险识别-风险应对-绩效评估。
信息采集。第一税务分局负责采集纳税人报送的各类信息;征管科技科负责第三方信息采集。各税源管理分局对税源基础管理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调查核实。
风险识别。风险监控局通过建立行业、税种等风险识别模型和指标,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分析,识别涉税风险点并按户归集,按照规则排序,确定风险等级,推送给相应的风险应对机构。
风险应对。第一税务分局、各税源管理分局和稽查局根据推送的风险任务,分别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进行处理。风险应对结束后应及时将处置结果反馈给风险监控机构。
绩效评估。按照风险管理“谁发起、谁评估”的原则,由发起单位对风险监控机构风险识别情况和风险应对机构风险应对情况进行评估。
第一税务分局、各税源管理分局和稽查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大集中系统中纳税人基础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必须对相关信息及时进行维护,不能维护的及时传递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维护。
五、完善配套措施
1、狠抓基础数据质量。数据管理是专业化管理的生命线,不真实、不完整的涉税信息将使风险管理的导向功能大打折扣,风险识别的模型也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第一税务分局和税源管理分局、各业务科室要规范操作,严格按省市局业务操作规程,系统、有序地采集纳税人和第三方信息,在保证新增数据质量的同时,进行历史数据的专门清理,保证历史数据的准确性。
2、深化第三方信息采集利用。制定严密有效的数据采集、利用和监控规范,切实将第三方数据采集、利用摆在更突出的位置,实现与外部门信息交换的常态化、规范化、网络化。积极拓展第三方数据来源,完善综合治税信息数据分析和利用机制;深化国地税数据交换,推进申报征收、发票管理、税收评定、税务稽查及其他信息的交换和应用。
3、健全税收收入质量监控。建立健全税收收入质量监控评价办法,进一步完善规财、税政、征管、稽查多方联动的税源分析评价制度,强化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监控,提高税收预测及分析工作质量,加强对预测分析的日常考核,依托税收分析模型,重点推进税收专题分析。严格遵循组织收入原则,高度关注收入结构变化,认真分析新政策对税收的影响,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保持各税种收入与对应经济税源的协调增长。
4、强化专业化团队及人才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是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关键因素,直接决定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质量。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需求,完善在岗学习机制,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全面提升一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岗位胜任能力。以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为重点,探索专业化模式下人才团队的培养,加强团队建设,引导和鼓励干部积极参加“三师”等职称考试,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建立多层级的税收专业人才库。
5、改革绩效考评机制。改革“三个一流”考核指标体系,优化考核指标设计,按照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关键脉络,建立与税源专业化理念、机制、制度相配套的考核体系。创新考核方式,以过程控制为重点,以计算机考核为主,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实施动态日常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