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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江苏省测绘行业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
索 引 号: 014133357/2011-0002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国土局  
产生日期: 2011-11-14 发布日期: 2011-11-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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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测绘行业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
 

  江苏省测绘行业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全面提高我省测绘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强全省就业管理和测绘市场管理,进一步强化测绘行业管理,为我省经济建设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测绘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劳动部《关于同意成立国家测绘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印发〈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的批复》(劳部发[1996]444号)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结合我省测绘行业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劳动者专业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单位录用以及工资分配等的主要依据,是劳动力市场的通行证,也是劳动者境外就业、劳务输出中办理技能水平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职业资格分为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五种等级。对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条职业(工种)分通用职业(工种)和行业特有职业(工种)两块。全省测绘行业特有职业(工种)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工种)范围是:

  1.天文测量工 2.三角测量工

  3.水准测量工 4.测量计算工

  5.航测外业控制测量工 6.航测外业调绘工

  7.航测内业照相工 8.航测内业加密工

  9.航测内业测量工 10.地图编绘工

  11.地图清绘工 12.测绘仪器修理工

  13.工程测量工(含各分支专业测量工)

  14.控制测量工 15.地形测量工

  16.地籍测量工 17.数字化测图工

  18.GPS测量工 19.房产测量员

  第四条测绘行业技术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江苏省测绘局分别按通用职业(工种)和行业特有职业(工种)两类鉴定的管理模式负责组织实施。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由国家批准在我省设立的相应职业技能鉴定站实施。

  第五条按国家规定测绘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为:

  1.测绘专业职高、技工及中专学校、测绘专业大专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拟从事测绘行业技术工种的毕(结)业生,必须实行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测绘技术工作。

  2.学徒期满,拟从事测绘行业技术工种的学徒工。

  3.改变工种、调换新岗位、离开技术工种岗位一年以上重新回到原岗位的人员。

  4.从事测绘行业技术工种而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人员。

  5.其他自愿参加测绘行业技术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

  第六条测绘行业从业人员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为:

  ㈠本等级鉴定申报条件

  1.学徒期满或经相应职业技能培训获得结业证书者可申报初级(五级)职业技能鉴定。

  2.参加工作七年并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可申报中级(四级)职业技能鉴定。

  3.参加工作十二年并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可申报高级(三级)职业技能鉴定。

  4.经评估合格的测绘专业的技校生、中专生、大专生、本科生可申报中级(四级)职业技能鉴定。

  ㈡升级鉴定申报条件

  1.取得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在本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可申报四级(中级)职业技能鉴定。

  2.取得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在本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可申报三级(高级)职业技能鉴定。

  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另行规定。

  第七条测绘行业从业人员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程序为:

  参加测绘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向测绘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提出申请,填写《测绘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名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毕(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参加通用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向地方相应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提出申请,按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方式运作。

  第八条用人单位需要招收、聘用从事测绘行业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用人单位拟安排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从事测绘行业技术工种工作的,应先组织培训,达到相应工种的职业技能要求,经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对本规定发布前已经从事测绘行业技术工种而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人员,用人单位应根据江苏省测绘局的统一规划和部署,督促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使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测绘行业技术工种工作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条测绘行业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建立“培训、考核(鉴定)、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调动广大职工培训、鉴定的积极性,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十一条江苏省测绘局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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