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镇范围内的各行政村、社区。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
三、考核办法
实行定量考核,采取基本分与附加分相结合,基本分为100分,附加分按规定记分,并实行倒扣分制和“一票否决制”。年终由各单位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社区办和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实施。
四、奖惩措施
1、考核得分达85分及其以上者为计划生育工作合格单位,低于85分或出现一例违法生育(含无有关部门手续违法收养婴儿)即为不合格单位。
2、合格单位可享受考核奖。
①与双文明考核挂钩,行政村、社区考核参照镇有关于文件精神执行。
3、不合格单位是镇属(管)性质的,取消条线工作先进和镇“双文明创建与竞赛”优胜单位的评选资格,同时倒扣所在单位考核总分的10分。如为条线管理的,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比照执行,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根据各单位完成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绩,报经管办由镇政府负责进行奖惩兑现。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1、各街道办、社区需配置计划生育干部,居民小组有计划生育信息员。
2、事业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配备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
3、各级要重视并切实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协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