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统计局文件
武统[2011]9号
关于开展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统计科、区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苏统[2011]22号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检查内容:2010年度和今年1—2月上报的工业总产值和主营业务收入、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建筑业总产值、房地产投资完成额、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三、检查时间: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上旬)
各镇、开发区、区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各镇、开发区不仅要开展本级的自查自纠,还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自查工作全覆盖,不留空白。
(二)、调研抽查阶段(4月上旬至中旬)
各镇、开发区、区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接上级调研抽查的准备。区统计局将从4月中旬开始,组织开展调研抽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调研抽查采取听自查自纠开展情况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实行现场检查等,确保抽查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三)、整改提高阶段(4月中旬至下旬)
各地自查发现的一般业务问题,可以边查边改及时纠正;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检查工作情况及整改方案于4月25日前报区统计局检查所。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统一领导,区统计局成立工作组,由区统计局局长陈宝兴任组长,副局长张敏南、何文阳、李彩英任副组长,成员:石兰生、包卫星、眭一锋、吴献荣、董蓓菊,具体负责检查协调工作。各镇、开发区、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组织和协调本地区的检查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统计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