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大队、中心、站、所: 现将《武进区环境保护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武进区环境保护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平时管理,客观准确地综合评鉴机关工作人员德才表现,更好地发挥考核激励作用,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政能力,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常州市武进区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长朱红兴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钱国金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张方山、徐惠、周建江、宫春晖同志组成。同时成立以钱国金同志为组长、孙晓霞和顾咏梅同志为成员的考评小组,负责全局的平时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局机关在职工作人员(由区委管理的局领导班子成员除外)。 三、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以履行岗位职责为基础,以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平时考核每季度进行,采取百分制,季度考核等次评定标准为:优秀(90-100分)、称职(80-89分)、基本称职(60-79分)、不称职(60分以下)。 (一)德:主要考核机关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态度、职业道德、诚信和谐、思想境界、敬业精神等方面的政治素质和品德操行。(10分) (二)能:主要考核机关工作人员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是否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20分) (三)勤:主要考核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以及敬业、出勤情况。(20分) (四)绩:主要考核机关工作人员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完成工作的时限、质量、数量及产生的社会效果等情况。(40分) (五)廉:主要考核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情况。(10分) 凡因工作作风、行政不作为等问题被群众举报或被区效能办明查暗访发现,经查实的;违反党风党纪被查处的视为“不称职”。 四、考核方式及程序 平时考核主要采取个人平时纪实、季度自评、科室监鉴、分管领导评鉴、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名次和等级。 (一)平时纪实 由机关工作人员本人如实填写统一印制的《常州市武进区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手册》(简称《考核手册》)。《考核手册》主要填写月度工作计划、每周工作纪实、每日工作记事。重点记载本人完成主要工作情况、工作进度、工作质量、数量及学习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对未完成的工作要分析主客观原因。 (二)季度考评 每季度末由考评小组对本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考评,具体按下列步骤程序进行。 1、自评。在每一季度最后一个月的30日前,机关工作人员对照平时考核表及科室个人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等进行自评,实事求是地确定季度考核分数并作出自我评估意见,交科(室)负责人。 2、科室监鉴。科(室)负责人根据科(室)成员的平时记实等情况,结合个人自评,客观公正地确定科(室)成员季度考核得分,及时交分管领导。 3、分管领导评鉴。分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科室考评情况,客观公正地确定分管科(室)各成员的季度考核得分,并写出评鉴意见。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评鉴。评鉴工作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完成,并将考核表统一交办公室。 4、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局考核领导小组于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对被考核对象的得分及分管领导的评鉴意见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机关工作人员季度考核得分及等次并反馈给个人。 五、确定年度考核得分 每年年底,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机关工作人员每季度平时考核得分取平均值确定当年度平时考核得分。 六、考核结果的应用 平时考核结果作为确定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一)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其平时考核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 (二)平时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人员,其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 (三)对连续两年单位平时考核得分最后一位的人员实行待岗制度,待岗期为半年。待岗期间待岗人员发放基本工资和生活性津贴,由局安排辅助性工作岗位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待岗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局安排重新上岗。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具体考核办法见《环保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 附件:武进区环保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