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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武进区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014133146/2011-00011
主题分类: 体育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体育局  
产生日期: 2011-12-05 发布日期: 2011-12-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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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方案
 

武进区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方案
  今年4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将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顺利实施,结合体育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三个服务”要求,认真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贯彻活动,加强《条例》的学习,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推进工作试点,做好《条例》实施前的相关准备工作,为《条例》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二、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原则。以宣传学习为先导,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明确责任,突出重点,保障措施到位。
  (二)具体目标。通过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深化交通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转变执政理念,改变工作作风。通过贯彻落实《条例》,使机关工作人员,真正从思想上转变理念,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执政思想,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做好“三个服务”,促进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内容要求
  (一)组织学习和培训。
  1.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条例》读本,在全机关掀起学习《条例》的高潮。
  2.加强领导干部对《条例》的学习,组织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增强领导干部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能力,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3.组织开展培训、调研活动,组织专题培训班,学习借鉴兄弟体育部门好的经验与做法,形成上下合力,进一步提高部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建立工作机制。
  1.研究建立主动公开机制。按照《条例》的要求,明确公开的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及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最大限度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研究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机制。进一步降低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成本,同时也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所需各类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生活的服务作用,应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受理、处理、答复等程序,保证公民的合法权利。
3、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工作职责,在公开部门信息前,要严格依照《国家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杜绝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确保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避免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此项工作由局办具体承办。
(三)建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毛建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潘志峰、 陈海明、 陈新、 蒋正伟 担任,成员姚文虎、 王锡民、 余粮、 徐霄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潘志峰同志担任。
200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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