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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武进区2011年创建平安景区考评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461/2011-0000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旅发〔2011〕3号 发布机构: 旅游局  
产生日期: 2011-11-08 发布日期: 2011-11-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11年创建平安景区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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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进区2011年创建平安景区考评办法》的通知
武旅发〔2011〕3号
 

 

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武进区2011年创建平安景区考评办法》予以印发,请予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旅游局

  常州市武进区综治办

2011年11月8日

  

武进区2011年创建平安景区考评办法

  

    根据省市综治和平安建设要求,为有效推进平安景区创建工作,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创建平安景区,确保景区治安安全、管理规范、游客放心,全面提升景区管理水平和综合效应。

  二、考评对象

  经旅游部门批准的旅游景点。

  三、考评内容

  平安景区创建按照百分制进行考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管理组织和人员(10分):按景区管理需要,建立平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配备相应的治安保卫和合法持证安全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的,视情扣分。(考评单位:质监局、安监局、公安局)

  (二)安全设施(15分):景区涉及游客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场所,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确保安全的要求。安全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或存在问题的,每处每次扣1分。(考评单位:安监局、质监局、公安局)

  (三)重点要害部位安防设施(15分):游客密集区域、有危险性的设施设备、主要进出口和其他重点要害部位,按照治安安全管理要求,安装必要的红外线、视频、紧急按钮等监控、报警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没有建设或达不到要求的,每处每次扣2分,没有正常运行的,每处每次扣1分。(考评单位:公安局、旅游局)

  (四)防范违法犯罪案件发生(10分):防范涉及游客的盗窃、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案件的措施落实。发生有重大影响的违法犯罪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一般案件较多的,视情况扣分。(考评单位:公安局、旅游局)

  (五)预防安全事故发生(10分):有效预防火灾、机械伤害、人员拥堵,游客跌落、落水、被动物侵害等涉险事故的发生。发生景点有责任的游客死亡或者2人以上重伤、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事件的,予以一票否决;发生一般事故较多的,视情况扣分。(考评单位:安监局、质监局、公安局)

  (六)消防安全工作(10分):消防设施配备齐全,消防安全监管落实,无重大隐患和事故。工作不到位的,视情扣分。(考评单位:公安消防大队)

  (七)商业行为合法有序(5分):景区及其管理区域商品销售、服务活动规范有序。发生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服务等行为的,酌情扣分。(考评单位:工商局、旅游局)

  (八)防范处置矛盾纠纷(10分):防范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及时化解有关内部职工、团队游客等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造成重大影响的,每次扣3分。(考评单位:旅游局)

  (九)应急机制(15分):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突发重大矛盾纠纷等的应急指挥、通讯、交通等系统性应急性机制健全,每年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演练。没有建立制度的,每次扣3分,没有进行定期演练的,每次扣2分。(考评单位:应急办、旅游局)

  四、考评方法

  1、考评工作于次年1月上旬,由旅游局牵头景区主管部门和考评责任部门参加,一次性进行考核,或者由各责任部门根据平时掌握情况,确定分数报旅游局,其中考评单位2个以上的,列前位的为牵头部门。平时检查由旅游局牵头有关部门实施。

  2、每个项目的扣分总额,以项目总分为限。

  五、表彰

  考评得分90分以上,且没有一票否决情形的,由区旅游局、综治办发文和授予年度平安景区牌,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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