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机构改革的意见》(苏编办发〔2011〕1号),常州市武进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
1、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将食品安全生产地方标准的制定和食品生产企业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职责划给卫生部门。
3、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管,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定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组织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依法处理。 (四)负责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有关专项打假活动,负责全区质量技术监督举报、投诉、申诉工作,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五)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负责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六)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国家计量制度在全区的执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和商品量的监督。 (七)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全省认证认可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指导和监督全区强制性、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参与有关技术机构的考核工作。 (八)承担全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化妆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九)承担全区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安全监察的责任,组织实施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充装、检验检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制定并实施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组织制定全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