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武食药安委办[2011]15号
关于开展2011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综合评价我区2011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决定对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依据:武进区2011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2011年武进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武政办发[2011]25号)、《武进区豆制品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意见》(武政办发[2011]70号)、《武进区镇(开发区、街道)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武食药安委[2011]2号)。
二、考评方式:(1)总结自查。各镇(开发区、街道)对照考核细则开展自查,总结全年工作,整理有关文件、资料和记录,查漏补缺,对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及时整改,并完成自评和年度工作总结、以及豆制品提升工程总结,考核时递交考核组。(2)实地考核。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职能部门,11月21日开始对各镇(开发区、街道)进行考核,查看台账资料,听取汇报,并抽查部分食品生产企业、豆制品加工作坊、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店、企业食堂、药店等单位,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及豆制品提升工程实施情况。(3)汇总评分。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各镇自评和实地考核情况,形成对各镇(开发区、街道)最终考评得分,12月9日前将考核情况报区文明办和区农工办,作为文明镇考评和镇重点板块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食品药品安全 综合评价 通知
抄送:常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武进区委办、区人大办、
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15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