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330/2011-0000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工商(2011)52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产生日期: 2011-11-14 发布日期: 2011-11-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秩序,促进全区网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10〕120号)和省局苏工商市〔2011〕376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相关阅读:

关于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武工商(2011)52号
 

各分局(工作站)、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秩序,促进全区网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10〕120号)和省局苏工商市〔2011〕376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办公室(信息中心)、法规科、公平交易监督科、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登记注册科、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经济监督检查大队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分管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的副局长召集。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科长兼任。
    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副科长或业务骨干,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联络员,并在本部门负责人领导下对接、推进本部门及条线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全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制定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
   (二)讨论确定阶段工作重点并研究解决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中的重大和疑难问题;
   (三)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网上监管的开展,形成监管合力;
   (四)建立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信息和资料交换共享平台,交流各成员单位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情况;
   (五)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分局(工作站)和各部门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各项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负责研究拟订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开展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工作;指导开展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的信用建设与监管工作;指导开展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网络监测与巡查工作;承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的统计报表及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受理并调解网络交易买卖双方的合同争议;规范网上交易合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查处或协助查处利用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合同进行欺诈等违法行为。
   (二)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机关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的文电、保密、信访及重要、全局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新闻宣传管理和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新闻宣传工作。承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平台的技术联通、信息共享和应用支撑。
   (三)法规科:负责区局向区政府报送的涉及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的规章草案的审核工作;承担区局制定的涉及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承担或参与网络商品交易有关案件审核、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网络商品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网络商品交易执法行为的监督工作。
   (四)公平交易监督科、经济监督检查大队:负责对网络商品交易中不正当竞争、传销、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指导本系统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拟订网络购物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市网络食品经营主体的流通许可证办理;指导监督市内网络食品经营主体建立食品流通可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对市内网络经营主体食品交易前的质量监测;承担网络购物领域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实施网络交易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受理消费者涉及工商部门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范围的咨询、申诉、举报,转交、督促相关部门处置。
   (六)监督管理科:拟订网络商品交易领域商标监督管理和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领域的商标监管,强化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在网络商品交易领域的保护工作;组织查处网络商品交易领域商标侵权等违法案件。组织监测各类网站广告发布情况;规范网络广告经营行为,组织查处网络交易领域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七)登记注册科:拟定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本系统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的登记注册管理、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的登记管理。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的活动安排要紧紧围绕全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提出,报分管局长审定;
   (三)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有关文件、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书面发各成员单位;
   (四)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成员单位按要求予以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督办并汇总完成情况。
    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信息定期上报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情况的沟通反馈。原则上,每半年要形成一次工作情况总结,及时反映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并分别于每年6月底、12月底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的有关问题,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