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综合评价我区2011年上半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决定于7月下旬组织对我区上半年度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情况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参考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依据:《关于印发2011年武进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武政办发[2011]25号)、《关于印发〈武进区镇(开发区、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和〈武进区镇(开发区、街道)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武食药安委[2011]2号)。 二、考评方式:(1)自查。各镇(开发区、街道)对照考核细则开展自查、总结,整理有关文件、资料和记录,查漏补缺,对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及时整改, 7月15日前完成半年度工作总结和自评(见附件)并报区食药安委办公室。(2)抽查。7月下旬,区食药安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抽查,主要查看台账资料,抽查部分食品生产企业、豆制品加工作坊、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店、集体食堂、药店等单位,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及长效管理落实情况。 附件:考核细则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