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管理,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检查和抽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切实履行药品监管职责,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 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实施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严厉查处生产企业分装或销售其他企业产品等行为,杜绝假劣中药饮片生产、流通和使用,净化市场。有效规范我区中药饮片各环节的秩序,提高中药饮片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 工作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由局稽查科扎口负责 (一)药品安全监管科负责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整治 1、整治范围: (1)企业:常州泰和国药制品有限公司和辖区内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以及相关使用单位。 (2)品种:近期药材价格涨幅较大、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价格明显低于成本的中标品种以及近年来市场上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的品种。 2、整治重点: (1)生产企业是否严格参照GMP、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和产品检验,原材料购进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分装或销售其他企业产品等行为。 (2)经营企业购进渠道是否合法,建立的供货商档案是否健全,购进中是否有走票、出租、挂靠经营,是否存在外购中药饮片半成品或对成品进行分包装、改换包装标签等情况。 (3)使用单位购进渠道是否规范,投入临床使用的中药饮片是否合格。 (4)各环节对中药饮片的储存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二)稽查科负责在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发生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抽样工作 1、突出重点:重点抽检近年来不合格率较高的品种,对生产、经营、使用假劣中药饮片的行为从严查处。 2、加强联动:尤其是同公安部门的配合,对运输中药饮片的过境车辆严格检查,挖掘案源。提高稽查执法水平,特别是对非法生产、无证经营中药饮片的地下窝点和异地私设仓库行为的查处。 3、注重衔接:及时查处药品安全监管科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加强部门之间的交流协作。 (三)办公室负责做好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 提高宣传力度,整治前、中、后的相关情况及时向媒体通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加大专项整治的影响,使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在百姓中普及安全用药知识,也能更好的体现我局的社会责任感。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12日-4月18日) 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方案,动员部署。组织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书面承诺和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自查工作。向辖区内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宣传中药饮片监管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4月25日-6月25日) 各部门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定重点整治品种、项目,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 6月26日-10月10日) 根据前阶段集中整治情况,查漏补缺,对违规企业进行整改回访,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各部门碰头交流,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任务。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中药材市场、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感,依法加强对辖区内中药材市场和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把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在明确任务的前提下,要与相关部门相互支持、协调配合,真正形成整体合力,减少重复检查。合理安排人员、时间,重点突出,点面结合,确保专项检查的针对性、时效性,提高专项检查的效能。注意信息收集与发布,重大案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三)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善于发现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既立足于当前,抓好专项整治行动,又着眼于长远,积极探索中药饮片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