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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转型升级服务年”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330/2011-0000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工商(2011)13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产生日期: 2011-04-11 发布日期: 2011-04-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三个武进”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服务发展的素质和效能,武进工商局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局开展“转型升级服务年”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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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转型升级服务年”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
武工商(2011)13号
 

  

 

各分局(工作站)、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协会: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三个武进”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服务发展的素质和效能,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局开展“转型升级服务年”主题活动。各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结合市局“效能提升年”活动部署,进一步发挥工商职能,主动贴近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中心,贴近市场主体的发展需求,全力服务全区企业的转型升级,积极为武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区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五个更加”的要求和“三型工商”的理念,进一步倡导“忠诚、勤廉、效能、和谐”的核心价值观,以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为目标,以工商职能为依托,以开展“转型升级服务年”系列活动为载体,着力提升工商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服务意识,全力建设“学习型、创新性、效能型”机关,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让企业群众切身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塑造工商部门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活动内容

(一)优化服务举措,不断放宽企业准入条件。

1.实施登记服务前移。以方便办事群众、贴近基层为导向,进一步把企业登记权限下放到基层分局,减少企业往返。在将企业名称预先受理、企业开变歇登记受理等业务下放的基础上,加强基层窗口工作的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确保登记质量。(责任部门:登记科、各分局)

2. 探索网上登记流程。充分利用网络优势,积极探索网上登记操作流程。通过网络、扫描上传登记材料,实现远程登记,提高登记效率。(责任部门:登记科、各分局)

3.完善对接服务机制。充分发挥科教城工商服务中心和园区工商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对“一核四园”内引进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对组建企业集团、股改上市、内外资转型登记等涉及不同部门的登记事宜,实行一个部门牵头协调、其它部门会同的联审会办机制,统一业务规范,统筹办理进度。做好全区213项重点工作的对接服务,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工商服务。(责任部门:登记科、相关科室、各分局)

4.放宽企业名称限制。允许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以上,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3个以上大类的,使用独创性字号的企业申请核定无行业特征的企业名称;允许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申请核定行政区划后置的企业名称;对外地知名企业来我区投资的,允许其企业名称中将外地行政区划和字号连用。(责任部门:登记科、各分局)

5.放宽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限制。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可依据规划许可证、建筑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房屋预销售证书和销售合同等证明文件办理登记,对既没有取得房屋权属证明,又没有上述有关证明文件的,可由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其房屋所有权予以确认,在农村的,也可以由村民委员会确认;对能够物理区分并为公众识别的,允许一个地址登记为多家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责任部门:登记科、各分局)

6.放宽企业经营范围核准限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家允许的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金融等领域,参与发展文化、体育、医疗、社会福利事业。允许具备条件的各种所有制及组织类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进入农资流通领域。(责任部门:登记科、各分局)

7.放宽投资者出资方式限制。放宽公司制企业出资方式,除货币、实物、工业产权、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外,投资者还可以股权、债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放宽合伙制企业的出资方式,除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外,投资者可以劳务等非货币财产权利出资。(责任部门:登记科、各分局)

(二)关注重点领域,倾心扶持新兴行业发展。

8.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加强对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六大新兴行业企业的登记辅导工作,做好新兴产业登记数据采集和分析,为企业投资、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允许新兴产业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符合国际惯例、行业标准或约定俗成的用语来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责任部门:登记科、各分局)

9.支持现代服务业倍增发展。促进电子商务、产品认证、供应链管理、融资租赁、广告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探索和规范家庭服务业的工商登记。鼓励具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直接申请设立从事现代服务业的合伙企业。(责任部门:登记科、各分局)

10.支持广告创意产业发展。积极履行广告管理职能,并充分发挥广告协会平台作用,帮助广告企业开展资质认定、作品评比、学术交流等工作。鼓励广告企业开发新的广告发布形式,支持互联网、楼宇视频等新兴广告媒介健康有序发展,引导广告企业向延政路CBD集聚,争取文化产业基金、现代服务业资金支持,促进广告企业提档升级。鼓励民间资本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责任部门:商广科、登记科、各分局)

11.支持网络经济发展。积极引导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允许条件合格的集中办公区域内,一个住所登记多家从事网络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规范网络商品交易行为,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市场科,登记科、各分局)

12. 集中力量服务于外资转型升级、结构提升工程。一是强化行政引导,优化外资结构。充分发挥行政指导的职能,在外资预备进驻时及时引导外资投向国家鼓励类项目和新型产业,优化外资利用结构。二是加快外资到帐进度。充分利用对外商投资企业“登管合一”的优势,深化工商“二次招商”,对违约出资的企业采取约谈和行政指导,对严重违反出资管理的外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从而提高全区外资的到帐率和利用率。(责任部门:登记科、各分局)

(三)注重行政指导,大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13.支持现有市场主体升级转型。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登记指导意见》,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推动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改组为股份公司,有效降低投资者转型成本。支持企业挂大名称,对于有组建集团意向的企业,全面实施上门服务机制。(责任部门:登记科、各分局)

14.支持企业上市重组。着力推动企业上市,运用综合职能,积极参与方案论证和前期辅导,协助企业通过完善内部治理、优化股权结构、规范关联行为、引进战略投资等措施来推进上市进展。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切实落实国务院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有关意见,积极引导企业运用股权出资、债权出资、分立合并等措施实现业务、资产重整;企业因兼并重组办理工商登记的,无需提交货币出资比例证明;因合并、分立导致分支机构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可在合并、分立完成之后办理分支机构隶属关系变更登记。(责任部门:登记科、各分局)

15.支持企业连锁发展。对实行连锁经营的企业,分支机构经营范围超出隶属企业经营范围的,允许先行办理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多家分支机构的,允许在分支机构设立后一年内集中办理备案登记;在全区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超过10家的,允许向隶属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统一办理登记,集中办理年检。(责任部门:登记科、监管科、各分局)

(四)发挥工商职能,切实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16.促进商标品牌提升。积极推动“武进商标战略”的出台,重点支持“一核四园”和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商标注册,积极推进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常州市知名商标,建立“三名”商标发展项目库,形成发展梯队。促进省、市级品牌培育基地建设,依托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品牌集群发展,全面增强企业、行业和城市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建立武进知名品牌保护库,对入库商标实行工商干部联络制度,及时受理企业外出打假请求,依法保护商标权益人的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商广科、公平交易科、各分局)

17.促进信用品牌提升。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信用管理制度,切实强化信用建设,做好省级、国家级信用企业的培育、储备和推荐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对接,探索建立信用企业集团授信和授信额度提升机制。依托网上和实体合同指导站,加强合同行政指导,大力实施合同助企帮农和维权工作。(责任部门:合同科、私个协会、各分局)

18. 实施技术、人才与资本、项目的对接服务。深入开展与常州科教城的合作,为全区民营企业搭建科技对接和项目推介平台,力促产、学、研深度合作,加快地方私营个体经济转型升级。各级协会通过会员信息交流、会员教育培训、会员需求调查等服务平台,大力宣传协会推出的服务会员项目,并采取发放科技研发成果宣传手册、邀请大专院校专家向会员演示推广科技研发成果、由院校专家进企或组织会员进科教城进行科技对接与项目推介、按行业特点逐个实施有针对性的科技对接与项目推介服务、或根据会员规模等因素实施大、中、小分层的科技对接与项目推介活动等形式,全面展开科技对接和研发项目介绍与合作事项推介活动,密切科、院、企的沟通与联系,争取多出成果。(责任部门:私个协会、各分局)

(五)科学实施监管,积极营造公平稳定市场秩序。

19.积极推行柔性监管。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将执法重心由事后处罚转移到事前规范、行政指导和宣传教育上,构建以事前防范为主、以企业诚信为基础、广泛应用信息化手段的长效监管机制。整合各业务条线的行政指导功能,形成工商行政指导工作体系,打造行政指导服务品牌。加强市场主体信息的开发和运用,为政府决策、企业投资和社会公众服务。同时,围绕民生热点,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房地产、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市场监管,重点查处商业贿赂、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责任部门:法制科、公平交易科、各相关业务科室、各分局)

20. 实施新设企业逾期年检免于处罚。对年检当年度新设立企业,首次逾期未办理年检,且未申请延期的,责令限期办理年检。对限期内企业来办理年检的,免予处罚;对企业未参加年检,但工商机关尚未作出吊销处罚决定之日前,企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不予处罚,直接办理注销登记。(责任部门:监管科、各分局)

21.积极实施分类监管。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系统作用,探索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行业分类监管相结合的新模式。除涉及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的重、热点行业外,对诚信企业除专项检查和举报外免予日常检查;对失信企业强化信用约束,促进企业树立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进一步完善食品分类监管模式,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切实增强重点企业的自律意识,全面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水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对政府决定关闭的企业,及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促其加速退出市场。(责任部门:市场科、消保科、监管科、合同科、各分局)

22.完善“清无”联合机制。继续发挥区“清无”办公室的作用,按照《关于认真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意见》,加强部门协调,积极发挥无照清理电子化抄告制度,及时传递无照信息,并对相关部门协作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无照清理工作的效能,全力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责任部门:监管科、各分局)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转型升级服务年”领导小组,由王冰任组长,彭田夫、李亚新、濮文伟、叶文华、刘建良任副组长,各分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分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要负总责,落实专人、明确职责,按照活动要求切实抓紧实施、抓好落实,确保全系统上下协调、整体推进、有序开展。

(二)要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把“转型升级服务年”主题活动与年初确定的全年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加强“三型机关”建设相结合,与推进各项职能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力求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三)要加强沟通,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重点做好重大活动情况、典型事例和图片资料的报送工作,并分别在半年末、年末将活动总结及时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要借助新闻媒体和工商专报平台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向政府和群众报道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向社会充分展示武进工商在服务地方发展上做出的积极贡献,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做好新形势下的工商工作。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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