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据3?15特别节目《“健美猪”真相》报道,河南多地生猪养殖户利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瘦肉精”喂出“健美猪”,部分猪肉流入了双汇集团主要的生猪屠宰基地之一。对此,全社会普遍关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食药安委和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大了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瘦肉精”整治力度。鉴于近日周边地区发生调入生猪“瘦肉精”检测呈阳性事件,为充分发挥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作用,进一步加强“瘦肉精”防控工作,确保老百姓吃上“放心肉”,特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瘦肉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生猪及肉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管责任重大。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深刻认识“瘦肉精”对消费者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的极端危害性,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瘦肉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最严格的标准、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强化“瘦肉精”监管,确保生猪及肉品质量安全,维护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首位。 二、强化属地监管,严防“瘦肉精”猪肉进入市场 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属地监管。一是要对辖区内生猪及肉品质量安全负总责。特别是辖区内有养殖场(户)及生猪屠宰场(点)的地区,要落实监督责任,在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二是要明确村、社区监管责任。村、社区是最基层组织,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第一线。要根据村、社区的工作职责,有所作为,掌握信息,不留死角。 三、加强环节监管,严把准入关 农贸市场、超市、肉品专卖店要把好入场关,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确保所销售的猪肉均经检疫检验合格。 集体食堂、餐饮单位要把好进货关,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确保所使用的猪肉均来自于定点屠宰场。 生猪养殖户要把好饲养关,严禁在生猪饲养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发现有关违法行为立即举报,确保地产生猪无安全隐患。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