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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为部分实行计划生育的妇女办理女性安康疾病保险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4133138/2011-00053
主题分类: 人口、计划生育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人口计生发(2011)46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11-11-04 发布日期: 2011-11-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文件对为部分实行计划生育的妇女办理女性安康疾病保险的实施方案作了规定

相关阅读:

关于为部分实行计划生育的妇女办理女性安康疾病保险的实施方案
武人口计生发(2011)46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武人口计生发〔2011〕46号
关于为部分实行计划生育的妇女办理女性安康疾病保险的实施方案

各镇(开发区、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
为促进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推动关爱女孩行动的深入开展,扩大对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的关爱面,区局决定,为全区10000名实行计划生育的妇女办理女性安康疾病保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保险人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在20-65周岁的健康女性,分配名额参照全区总人口比例确定(其中新市民必须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具体名额见分配表);
2、只生育一个女孩优先;
3、家庭生活困难。
二、保险费和保险期限
1、年保险费为25元/人,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区计生事业费中列支,与保险公司统一结算;个人投保的也可委托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保险公司统一结算。
2、保险期限暂定1年(自保险合同载明的生效日期起算),今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办理续保。
三、有关要求
1、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希各镇(开发区、街道)在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广泛发动,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此项保险的目的、意义和条件,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自行参与此项投保活动,把这项实事、好事做实做广。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赠送一份“女性安康保险”,是关爱计生贫困家庭,增强贫困家庭生活信心的重要举措。各地一定要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加强领导,避免将名额分配给不符合条件的妇女,或者做“老好人”随意赠送,而真正需要关爱的人员却享受不到政策关爱。
3、严格审核,准确填报。各镇(开发区、街道)要严格审核投保人家庭困难情况和实行计划生育情况,免费赠送人员要避免与往年上报人员重合,确保更多困难群众受益。同时,要按照《女性安康保险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所分配的人数和《女性安康保险被保险人投保名单》(见附件2)中的项目准确填报。于2011年12月20日前将投保名单报局宣传科,属于新市民的必须在表项中注明,联系人:张海英,电话:86310535。
附:1、女性安康保险名额分配表
2、女性安康保险被保险人投保名单(局“OA”网下载)
3、女性安康保险条款
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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