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文件
武卫监控〔2011〕2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与疫苗补种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卫生单位、武进中医医院、各镇(街道)卫生院(医院)、各小学、托幼机构:
2010年8月武进区卫生局和教育局下发《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常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的通知〉的通知》(武卫监控[2011]25号),要求各单位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补种工作。2010年9月及2011年2月区卫生局与教育局联合开展了两轮督查,在督查的123所学校和托幼机构中,有6所学校完全未开展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有14所学校未按要求开展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为进一步规范2011年度我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规划疫苗的补种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现就全区进一步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以镇(街道)为单位,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包括新市民学校和村校)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普及率达到100%。
2、以托幼机构和学校为单位,所有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建册率、建证率分别达到100%。
3、以镇(街道)为单位,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入托、入学儿童免疫规划疫苗补种后,疫苗合格接种率≥95%。
二、查验范围与补种疫苗种类
本次预防接种证查验对象为全区各类托幼机构新入托、小学一年级入学儿童和新转入儿童。疫苗查验种类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腮风疫苗、乙脑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甲肝减毒疫苗等11种疫苗。
三、规范补种流程
1、确定补种对象:9月1日前托幼机构、学校具体负责实施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并纳入学生新学期报名程序。开学前,托幼机构或学校新生报名或接收转校学生时需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对于无证儿童,托幼机构或学校可要求家长到儿童原预防接种门诊补证后进行查验。托幼机构、学校将未按时完成《江苏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附表1)规定的疫苗接种的儿童(因禁忌症未能按免疫程序接种的儿童除外),确定为疫苗补种对象,同时填写《入托、入学新生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附表2)和《2011年常州市学校入托、入学新生或转学人数统计表》(附表3),查验后预防接种证交由儿童家长保管。托幼机构或学校于开学一周内,将附表2、3报辖区内预防接种单位。
2、疫苗补种:预防接种单位在收到《入托、入学新生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和《2011年常州市学校入托、入学新生或转学人数统计表》后确定补种(证)人员名单、疫苗种类、针次、时间和地点等,开具儿童补种(证)通知,由托幼机构和学校下发给补种(证)儿童。补种对象持疫苗补种通知单和儿童预防接种证接受疫苗补种。预防接种单位负责辖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疫苗补种工作。疫苗接种工作人员应严格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做好疫苗补种工作,补证、补种信息须录入《已完成相关针次或疫苗补种儿童名单登记表》(附表4)。同时将本次未补证补种的儿童反馈给托幼机构和学校,由托幼机构和学校督促未补证、补种的儿童及时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证、补种。
因全区和全省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已经实行联网,预防接种单位在补种工作结束后通过金卡系统查询到补种儿童的原先接种记录,补录本次补种疫苗信息,更新个案信息,并上传至省市平台。
3、填报工作数据:补种工作结束后,预防接种单位汇总接种记录,填写《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情况汇总表》(附表5),并将托幼机构、学校提供的《2011年常州市学校入托、入学新生或转学人数统计表》和工作总结于11月10日前报区疾控中心。
四、把握补种原则
1、补种疫苗为未按时完成《江苏省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的剂次。
2、根据《关于暂停乙脑减毒疫苗和乙脑灭活疫苗在流行季节接种的通知》(苏疾控[2010]179号)要求,乙脑疫苗补种工作应于9月中旬以后开展。
3、卡介苗补种只对3岁以下初种漏种的入托幼儿进行,而对小学入学新生不再实施补种。根据《关于认真落实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扩大免疫规划项目工作
任务的通知》(苏疾控[2011]108号)要求,在对3岁以下初种漏种的入托幼儿进行补种前可不做结核菌素或PPD试验而直接接种卡介苗。
五、强化督导评估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托幼机构、学校相关人员的培训,强化查验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督导,重点检查补种信息的金卡录入工作,做好查验接种证、疫苗补种的评估和资料汇总工作。
附表:1、江苏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
2、入托、入学新生接种证查验和免疫状况登记表
3、2011年常州市学校入托、入学新生或转学人数统计表
4、已完成相关针次或疫苗补种儿童名单登记表
5、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情况汇总表
附件: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