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文件
武卫监控〔2011〕28号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区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所、疾控中心、武进中医医院,各镇(街道)卫生院(医院)、各中、小学、托幼机构和有关学校:
根据市卫生局、教育局通知,现将省食药局、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食药监餐〔2011〕259号)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二Ο一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