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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在直属单位团组织中开展“达标、创优”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306/2011-00007
主题分类: 医药卫生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卫团(2011)4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11-03-01 发布日期: 2011-03-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在直属单位团组织中开展“达标、创优”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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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直属单位团组织中开展“达标、创优”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
武卫团(2011)4号
 

共青团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委员会文件

武卫团〔2011〕4号

关于在直属单位团组织中开展“达标、创优”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直属单位团组织:

  为进一步夯实团的基础,强化团的建设,打造团的品牌,全面提升卫生局共青团工作的整体水平,经局团委研究,决定在直属单位团组织中继续开展“达标、创优”竞赛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 竞赛时间

  2011年1月至12月。

  二、竞赛项目和内容

  1、达标团组织:局团委每季度进行考评,并根据全年考核成绩来确定,在年终进行通报。(达标条件详见附件1)

  2、优秀团组织:由局团委根据全年考核成绩来确定,在年终进行通报,并统一进行表彰。对获得“优秀团组织”的单位作为区“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创建单位上报团区委,其主要负责人作为局级优秀团干部和局级以上团内荣誉的推荐候选人。(优秀条件详见附件1)

  3.优秀团干部:由局团委根据所在单位全年工作情况以及在全局共青团工作中发挥的作用来确定,统一进行表彰。(优秀条件详见附件2)

  4.优秀团员:由基层团组织推荐申报,局团委统一表彰。(优秀条件详见附件2)

  三、考核办法

  采用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各直属单位团组织考核采用百分制,其中季度考核占40%,年终考核占60%。

  1、季度考核:由局团委将全年任务按季分解,在季末根据各团组织工作落实情况和上报情况进行百分制考核。局团委按季公布各团组织考核分数,年终将四个季度分数相加折算成各团组织的季度考核成绩。

  2、年终考核:各基层团组织在做好年度总结的基础上,就《武进区卫生局2011年“达标、创优”竞赛活动考核表》(详见附件3)的各事项进行自评,并详细填写“完成情况”栏,局团委于12月份进行集中考评,届时将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资料并进行现场评分。

  3、实施一票否决制。凡未按要求完成团费收缴、团刊征订、废纸捐赠,或团干部出现重大工作失误、违法违纪现象的,经综合评定后取消评优资格。

  四、竞赛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直属单位团组织要认真贯彻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竞赛活动,进一步增强“达标、创优”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严肃认真、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确保竞赛活动顺利开展。

  2、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各直属单位团组织要从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出发,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尽早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立争创目标,制定争创措施。

  3、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各直属单位团总支要围绕争创目标,结合本单位工作中心,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凝心聚力,使争创活动达到实效,为开创卫生局共青团工作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11年度基层团组织“达标、创优”条件

  2、2011年度“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3、武进区卫生局团委2011年“达标、创优”竞赛活动考核表

 

共青团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1:

2011年度基层团组织“达标、创优”条件

 

  一、达标团组织条件:

  1、有班子。团(总)支部班子健全,能按期做好换届改选工作,支委会职责明确,工作中能发挥骨干作用。

  2、有制度。团内“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健全落实;发展团员、“推优荐才”工作正常,能坚持标准;各项台账齐全,记录规范详实;团费收缴及时。

  3、有活动。团内各项活动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团员青年踊跃参加。

  4、有阵地。团(总)支部有较为固定的活动阵地,体现团的属性。

  5、全年向《卫生青年》投稿不少于8篇。

  6、至少完成1篇有一定质量的调研论文。

  7、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上。

  8、无下列情况:

  (1)未按时足额完成团费上缴任务,团费收支帐目不清,或存在严重违规使用团费情况;

  (2)上报各类信息中,存在故意隐瞒或虚报行为;

  (3)团员青年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等责任性事故。

  二、优秀团组织条件:

  1、必须是达标团组织。

  2、团组织在工作中发挥作用明显,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所在单位(部门)领导反映良好。

  3、全年向《卫生青年》投稿不少于12篇,并至少被《卫生青年》等局级以上媒体录用5篇。

  4、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含2次)在本单位或系统内有较大影响的活动,或在工作方式、活动内容、组织设置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5、团总支(二级团委)必须开展团建突破项目,并在3个以上支部进行试点。

  6、考核总分必须在90分以上。

附件2:

2011年度“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一、 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政治过硬。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热爱团的工作,积极投身于团的事业,为卫生局的团工作出谋划策;

  2、学习刻苦。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团内业务和现代化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3、工作勤奋。有强烈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在团员青年中有威信,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在团工作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并取得优异成绩;

  4、作风扎实。朝气蓬勃、敢想敢干、实事求是、发扬民主,不搞形式主义,不染官僚习气,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5、品德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6、必须担任团干部职务一年以上;

  7、优秀团干部的评选于年度考核会议上进行民主评议产生,团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单位不得参加该项评比。

  二、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

  2、严以律己,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内活动和组织建设,表现突出,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带领青年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4、团结同志、助人为乐,协助团组织做好青年思想工作,在团员和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5、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6、优秀团员的评选必须通过团员民主评议,由基层团组织推荐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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