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城镇管理综合水平,进一步夯实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区工作基础,推进城市现代化、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进程,优化全区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实现“智慧武进、低碳武进、幸福武进”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城镇管理“创三优”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以“创建优美环境、创建优良秩序、创建优质服务”为内容的城镇管理“创三优”要求,着眼和着力于城镇长效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不断提升城管队伍形象,努力实现我区城镇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参赛单位
全区各镇、街道和区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淹管委等有关单位。
三、考核内容
(一)区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淹管委等有关单位按照《武进区数字化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标准及计分细则》为内容进行考核。
(二)各镇、街道考核内容为:
1.优美环境:包括环境治理、绿化美化、市容市貌、环境保护等方面;
2.优良秩序:包括交通秩序、市场秩序等方面;
3.优质服务:包括规范服务、便民服务、高效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并开展星级中队和达标环卫所创建活动(标准另发)。
具体内容详见《武进区2011年城镇管理“创三优”竞赛活动考核细则》(附后)。
4.市容管理达标路创建:区级市容管理达标路必备条件:路段长度不少于500米,属于主要商贸区域。按《武进区市容管理达标路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试行)》(附后)为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得分达到90分的,申报区级市容管理达标路。
四、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由区城管委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各镇、街道、区各有关单位实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镇(街道)年内没有创建成一条区级市容管理达标路的,不得评选为先进单位。
五、奖励办法
根据各参赛单位全年考核总体情况,对成绩显著、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城镇管理“创三优”竞赛活动,是完善城镇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载体,是城乡一体化、推进市容环境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城镇管理“创三优”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竞赛活动的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各责任部门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2.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既要加强内部宣传教育,还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创三优”竞赛活动的意义、要求,全面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参与度,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城镇管理“创三优”竞赛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竞赛的良好氛围。
3.加大资金投入。要进一步加大城镇管理“创三优”工作的资金投入,把城镇长效管理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加大投入,专款专用,确保城镇长效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4.健全考核机制。城管委办公室要按照《武进区数字化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标准及计分细则》、《武进区2011年城镇管理“创三优”竞赛活动考核细则》,进行明查暗访,定期进行考核。
附件:1.武进区2011年城镇管理“创三优”竞赛活动考核细则
2.武进区市容管理达标路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试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城镇管理▲ 竞赛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3月11日印发
共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