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文件
武农发[2011]102号
关于下达2011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雪堰、横山桥、郑陆镇农技农机站、财政分局:
根据《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1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常农计[2011]52号 常财农[2011]89号)精神,现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省级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11年“2130205森林培育”预算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省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外业勘测:包括购置相关测量设备仪器、聘请技术人员、踏界划定四至、勾图、确定明显标志物等。(2)发证:包括印制新发、换发集体林权证和股权证。(3)档案管理:包括搜集、整理、归档及相关设备购置等。(4)宣传:包括印制宣传汇编、宣传材料、宣传标语等,与有关媒体合作,对林权改革政策进行专项宣传活动。
二、各镇农技农机站、财政分局要尽快将补助资金下达到有关村。
三、各镇农技农机站、财政分局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对资金不落实、使用不合规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附件:2011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