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文件
武农发[2011]98号
关于下达2011年市级生态公益林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通知
有关镇农技农机站、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市级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市级生态公益林管护发生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以及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监测等公共管护支出。
二、接此通知后,请于2011年8月31日前到区林业站拨付,到帐后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生态公益林的管护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和每一个责任人。
三、有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的镇(单位)请于2012年4月1日前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情况、生态公益林管护情况以及公共管护情况书面报区林业站。区农业局、财政局将组织人员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结果将作为下年安排资金的依据。
附:2011年市级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表(分镇下发)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